在策略律师事务所总部龙吟室,有一幅字。

这幅字是二O一二年由蒙古族著名书法家巴特尔先生应本人请求而写,写好后即被装裱,并随着策略办公室的搬迁而一直陪伴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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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策略办公室的客户或朋友,有很多人对这幅字感兴趣,但却极少有人能认得。这怪不得他们:巴特尔先生的书法汪洋恣肆、自成一体,非书法行家不能辨识实属正常;而且这三个字本身就很少被人使用,不像“厚德载物”“自强不息”之类被常用,即便不认得全部,只要识得其中一、二字,也可以猜到全部。

说了这么多,大家的好奇心可能也就来了。如果你想试试自己对书法的辨识能力,那就先别往下看,因为这三个字是什么的答案即将揭晓。

先请大家欣赏巴特尔先生的另一幅书法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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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晓上幅作品中的三个字是——辩无胜。

“辩无胜”的观点,是庄子在《齐物论》这篇文章里面,用一则寓言表达出来的,最简洁的译文就是辩论没有赢家。

我在入行之初,读过一些有关辩论技巧的书,其中有关辩论的命题,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除了“白马非马”,就是“辩无胜”了。

知晓“白马非马”的人很多,法学院的学生几乎都知道怎么去理解它;但知道“辩无胜”的人却不多,也很少有人去琢磨它,所以这三个字经常被我用来面试应聘者,一则看他们的知识面,一则看他们的思辨能力。

那么辩论到底有没有赢家呢?有的说有,有的说没有,大概各占一半。这充分说明,这是一个很好的辩题,是一个谁也说服不了谁、谁都能够说出自己主张的辩题

每当应聘者说出他们的观点后,我便暗示性地卖弄一番:

“你说辩论没有赢家,

我说辩论有赢家;

你坚持说没有赢家,

我说你说得对——辩论没有赢家!

那么到底有没有赢家呢?”

不知道你有没有被绕晕?这个辩题的结论是:主张辩论没有赢家的人赢了,但他在逻辑上实际上错了,辩论最终仍然是有赢家的。

抱着这样的认知,我一直认为辩论是有赢家的,说辩论没有赢家,逻辑不通。甚至因为有了这样的判断,我曾经对庄子的思辩能力还产生了怀疑。

但现实是最好的教科书。

虽然我们知道“辩无胜”在逻辑上存在漏洞,但在实际生活或工作中,就是有那么一些人,你无论和他怎么说、怎么沟通,都说不明白、说不通,他似乎也并不是故意的,他真的就是那么理解的,他无法接受你所认为的“不言自明”的道理;甚至他认为你那些“不言自明”的道理,太过荒谬,他的道理才是真正正确的。

你纵然比他年长不少、纵然比他博学、纵然比他在各方面已经用事实证明更有能力......他就是认为他是对的、你是错的,你无论如何也说服不了他。

当类似无效的辩论、说服一次次出现以后,我不得不重新思考庄子提出“辩无胜”的论点,到底包含着他怎样的精深思想?

勤思则明。

当有一天,我重新翻读《庄子》并看到其在《秋水》篇中还有“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于道者,束于教也”句时,我突然明白,每个人由于自身的局限性,有些道理无法到达他、让他理解,这时候,你和他的任何辩论,除了浪费口水,没有任何意义。

《论语 卫灵公》篇也有“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之说,当我们为了一个道理而选择辩论时,必须考虑你的辩论对象是否和你有着大抵相当的认知能力,如果比你差得较远,你最好别去和他争辩,辩则失言;如果他的认知能力高出你许多,你也最好别去辩,而是去理解、领悟,最起码是先搁置并记住,看以后是否会被验证。

“辩无胜”,原来是逻辑上有问题,但在实际运用中非常正确。

哲人,庄子果然是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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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会生

策略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清华大学EMBA,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诉讼文化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北京市2012~2014年度优秀律师,律新社“2022年度律所卓越管理影响力人物”。

谢会生律师出版的主要著作:

《上市公司控制权纠纷案例精析》

《中国上市公司诉讼蓝皮书》系列

《亿万富翁的传承计划》

《企业 IPO 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与纠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