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罚款20元的处罚引起了清扬君的关注。

企查查数据显示,2024年6月14日,北京红宇时代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宇时代”)因销售产品虚假宣传,被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密云区市监局”)依法查处,并处以警告、罚款20元及没收违法所得12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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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截图

据悉,红宇时代因在京东平台开设的“乐元美店”销售了一款名为“安利安利雅蜜护手霜90g 安利3支装 雅蜜护手霜90g”的产品。该店铺在商品介绍页面中宣称产品具有“滋养”功效,然而实际上,该产品在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中仅显示为“保湿、舒缓”功效,且产品外包装上也未标明具有“滋养”功效。更为关键的是,该公司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产品确实具有“滋养”功效,这一行为显然构成了对消费者的误导。

密云区市监局对此事进行了深入调查,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红宇时代构成了虚假宣传违规行为。

经调查,当事人红宇时代于2023年11月27日在北京利祥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处以78元/盒的价格购进上述雅蜜护手霜共计14盒,自2023年12月1日开始以84元/盒的价格在其公司京东店铺(乐元美店)进行销售,至2024年5月14日共售出2盒,获利12元。

或因为红宇时代销售金额小,红宇时代被密云区市监局轻微处罚,仅被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警告、罚款20元及没收违法所得12元的处罚。

值得关注的是,红宇时代在被处罚后,不知何故,并未及时整改或下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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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截图

清扬君搜索发现,在京东乐元美店,安利雅蜜护手霜90g仍在销售。其网页仍在宣传“滋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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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官网截图

经“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查询,这款备案编号为“粤G妆网备字2017146410”的安利雅蜜护手霜,只备案了保湿和舒缓功效,并没有“滋养”功效。

罚款20元对于监管部门而言,显然连行政成本都难以覆盖。然而,这一处罚措施实际上体现了监管部门对电商行业监管力度的加大,以及采取的一种引导式监管策略。此举向化妆品和电商行业传递了一个清晰而明确的信号:任何企业都不得利用虚假宣传等手段误导消费者,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在当前电商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一些企业为了吸引消费者,不惜采用夸大其词、虚假宣传等手段进行营销。然而,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

对于电商企业而言,诚信经营是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只有恪守诚信底线,企业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进而在市场中获得认可。

然而,从红宇时代的案例来看,处罚力度可能过于轻微,导致该公司对处罚显得漠不关心,依旧我行我素,继续在网上进行违规虚假宣传。这明显反映了监管部门在处罚力度和监管机制方面尚需加强完善。若被处罚企业均如此无视法规,那么行政处罚的威慑力何在?又如何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密云区市监局对红宇时代的行政处罚虽然已经做出,但显然这样的处罚并没有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建议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并加强监管机制的建设,确保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