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内容:

法官从事审判工作,这是一个和人打交道的工作,当事人来自各行各业,虽然到了法院就都是当事人,但是在和当事人接触的过程中,还是会从他们的言行中感受到当事人所从事职业的影子。

场景一:

一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被告因为车位产生了纠纷,原告是房东,被告是房地产公司,案情不算复杂,庭审也相对顺利。原告没有请律师,庭审表现上看应该是庭前作了一些功课,所以表现得对于庭审过程似懂非懂。

到了法庭辩论阶段,作为原告我让她先发言,一般来说,很多原告因为诉讼能力的问题法庭辩论阶段说不出什么新东西,基本都是重复之前说过的话,所以书记员就直接记成与起诉状一致,但这位原告不同,她拿出了一张纸,显然是庭前准备的辩论意见,然后抑扬顿挫的念了起来:

“莫轻小恶,以为无殃,水滴虽微,渐盈大器。”意思是不要轻视小恶,以为小恶无殃,水滴虽然微小,慢慢地就会充盈巨大器皿。所以不能轻视被告的行为,一旦姑息就等于对不讲诚信开绿灯,就等于对不讲诚信保驾护航,就等于对不讲诚信纵容。被告就会更加肆无忌惮的不讲诚信,其他开发商也会纷纷效仿,社会正常的秩序就会被扰乱......

我听着听着敬佩之情油然而生,等到原告念完,我情不自禁的问道:请问您是做什么工作的?

原告:我是老师。

我又问:语文老师?

原告:对。

我:你把你手里的辩论意见交上来,我给你入卷。

其实,我想要这份辩论意见的最主要的目的,是因为没听清她最开始引用的十六个字,没办法,自己才疏学浅,同样的意思只会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今天又学习到了。

场景二

离婚纠纷,被告没出庭,原告是女方,请了律师,核对个人信息时她说是公务员,我也没问哪个单位的。庭审中我问原告,双方婚后感情不好的原因。虽然原告请了律师,但是这个问题需要原告本人回答。

原告清了清嗓子,说,我认为我和被告之所以婚后感情不好,有以下五方面的原因,一是双方感情基础薄弱,婚前感情基础一般......

我听她说完五点,忍不住问了一句,请问你在哪个单位工作?

原告:某某区宣传部。

我:哦......

场景三

也是离婚纠纷,女方是原告,男方是被告,第一次开庭时中女方要求男方提供婚后收入情况,男方同意。等到第二次开庭时,男方不仅提供了全套工资卡的银行流水,还做了excel表,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进行了整理和汇总。

我看表格时直咋舌,这么诚信而又严谨的当事人可真的是不多见了。我不禁问道,被告是做什么工作的?

被告:我是某某研究所的工程师。

我听罢点点头,这么说就不稀奇了,倒是像是理工男能做出来的事。

现在正是高三学子们报考的时候,法律圈内关于推不推荐报考法律专业议论纷纷,法律行业是一个跟人打交道的职业,法律人的快乐和痛苦都源于这一点,甘苦自知,无悔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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