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用土地预公告

信平土征〔2024〕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法》,经研究,现就拟转用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土地位于信阳市平桥区震雷山街道办事处雷山居委会范围内,约1.3578公顷,涉及震雷山街道办事处雷山居委会1个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转用目的

拟转用土地用于实施集体土地联营联建使用土地的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村集体兴办企业使用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信阳平桥区人民政府将组织震雷山街道办事处,对拟转用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转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转用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转用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5日。

特此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

来源: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