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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品积压货,SK-II面霜只要29块9!”

在某直播间里,主播声称各种大牌化妆品只要“白菜价”。

乍一看,这些化妆品外观似乎也与专柜商品无异,有的还贴着“免税店”的标签,但是,其实它们产自一个养猪场里的厂房……

“白菜价”大牌化妆品,每日成交一两百单

2022年3月,戴某偶然在网上看到一则提供假冒化妆品货源的信息,此前经营公司亏了钱的她动起了歪心思,决定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假冒化妆品牟利。

很快,戴某找到王某(另案处理)担任主播、温某(另案处理)负责运营,在某电商平台开设了一个名为“富婆××”的直播间,开始直播销售假冒“SK-II”“兰蔻”“科颜氏”“香奈儿”等30多个品牌的化妆品,种类多达上百种。

这些化妆品的售价均为几十元,购买链接也非常隐蔽,没有挂任何大牌化妆品的图片,没有详情介绍,名称是“直播抽奖专拍”“直播带你选美妆”等,买家只有进入直播间才能下单。

当消费者质疑售价为何这么低时,主播们就会用“正品积压货”“清仓货”等话术进行回应。听到主播们口气“十分坚定”,不少消费者纷纷下单。

戴某的直播间一天直播6—8小时,每日成交量可达一两百单。

为了规避法律风险以及分散退货的订单量,戴某等人陆续开了“一店”“二店”直至“六店”。

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六家店铺实际销售假冒化妆品2.9万余件,总计销售额达76万余元。

中间商浮出水面,获利高达百万元

去年1月3日,刘先生在戴某的直播间以29.9元的低价购买了一瓶“SK-II”面霜,使用后出现了皮肤过敏现象,随即向市场监管局反映。

经查,戴某直播间销售的均是假冒化妆品。

随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根据线索,发现了更庞大的涉案群体。

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梧田检察室副主任项飞华表示,一步一步沿着进货的线索往上查,发现了不少供货的中间商。

李某是戴某的直接供货商之一,他从上家刘某处进货,每件货品加价7%至10%后销售给戴某。

随着戴某生意的扩张,李某开始为其提供“一键代发”服务,减少中间的货运环节。

此外,刘某也是中间商之一,他将购进的货品每件加价0.3元至0.5元后卖给下家,如果附加“海南免税店”标签,每件再加价0.5元。

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刘某以薄利多销的方式销售假冒化妆品总值共计225万余元。

通过这些中间商,多个与戴某类似的直播销售假冒化妆品的商家也被挖出。其中,商家高某的线上销售额高达268.6万元。

这些价格低廉又足以乱真的假冒化妆品从何而来?

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通过追踪快递信息,发现了深藏在广西桂林山里的一处制假窝点。

原来,生产这些所谓大牌化妆品的“工厂”,竟然在一片养猪场内。

办案民警来到该厂房时,里面还成箱堆积着已经生产好、正准备发货的化妆品。

这里十分简陋,卫生条件极差,生产设备仅为一台面膜机和一台灌装机。

据了解,生产人员在这里将化学原料用增稠剂混合搅拌做成透明液体,再灌装成面膜,套上外包装,粗制滥造的产品摇身一变就成了“SK-II”等国际大牌,而且他们在制作时未采取任何卫生防护措施。

“这些假冒化妆品的化工原料非常低劣,没有任何质量保障,有的化学成分超标,使用后极有可能导致过敏、烂脸,有的甚至含有违禁成分,会对健康造成威胁。”承办检察官说。

去年4月12日,公安机关在该制假窝点当场扣押假冒“SK-II”等品牌包装盒28箱、内包装袋69箱共计5.52万个,半成品3000余件,原材料粉末数桶及制假设备两台。

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相应刑罚

据了解,刘某、李某、戴某等人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进购并销售,销售数额达50万元以上,其行为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莫某等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30万元和20万元。

此前,戴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9万元,莫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

项飞华提醒,消费者在直播间里容易冲动消费,这也让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商家有了可乘之机,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等商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理性消费,谨防上当受骗。

出品 | 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体部

来源 | 潮新闻、央视网

编辑 |李雪

责编 |姜玉函

主编 | 崔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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