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案情回顾

小股东许XX与前同事梅XX共同创办深圳市XX科技有限公司,并占5%股份,后被大股东找个借口让自己家人代持。在企业开始有起色,赚到钱时,许XX说:"大股东见利忘义,不但不分红,还克扣尾款提成,还直接被解雇,有理无处说。“遂提起劳动仲裁,但仲裁只支持了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一筹莫展,找到了深博所张海东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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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经过

律师办案过程

张海东律师研究了案情,提供了维权方案和建议:

1、向龙华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避免过了时效。

2、劳动争议部分需要收集提成的确实、充分的证据,形成证据链。

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五十八条增加请求律师费,降

低维权成本。

4、股权分红问题,因 5%股权已进行了工商登记,许也作为公司的监事,双方的

股权分红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应尽快另行维权,先把股权确认变更

回来,再进行盈余分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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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有话说

出于对律师的信任,许XX委托深博所代理本案,而律师也重新收集整理了,特别是电子数据系统中的业绩表、提成表等完整的证据材料,被法院采信。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拿到深圳龙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许XX高兴和律师通了微信语音,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多少个不眠夜,没想到我们的请求全部被支持了,一切真如所言。"

本案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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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东 广东深博律师事务所主任

广东深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西北政法学院法学本科毕业,2001年获得律师资格证,2003年获得经济师中级职称,深圳市律师协会文体委委员,深圳市人民政府普法办《民法典》宣讲团讲师,招引商务服务(深圳)公司招商引资市场法治环境特聘研究员,深圳多家知名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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