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6年7月开始到1988年,河南省洛宁县接连发生多起年轻女孩在家被杀害杀伤的案子!

凶手都是在凌晨三四点潜入遇害人的家中,他不劫财,也不劫色,只是单纯的杀伤或者杀死受害者。这些受害女子都非常年轻,从十几岁到二十几岁,最大的也才30岁。

而且有的死者,被剖腹露出了内脏,双乳也被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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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凶手在洛阳市、西安市以同样手法作案!

最后,西安市和洛阳市警方成立联合专案组,最终确定了真凶身份! 令警方感到惊讶的是,凶手竟然是一名现役军人!他的父亲在西安一所学院当教授,母亲是一名中学老师。

他的作案动机和作案心理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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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杀手出现在小县城】

1986年7月---8月,洛宁县接连发生了3起半夜入室伤人的事件。受到伤害的都是十几岁的女孩。

7月12日凌晨三点左右,家在县财政局家属院的小莉(时年16岁),正在熟睡中,面部突然被人用一把长刀割开,顿时鲜血直流! 她的父母从隔壁房间立即赶来,但是嫌犯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小莉家境不错,父母都在财政局工作,父亲还是财政局副局长。她长得也很漂亮。

此前,6月26日凌晨3点左右,小莉突然听到房间窗外有动静,她打开灯一看,看到一个黑影正在隔自己房间的纱窗!她吓得大喊“爸爸,爸爸!” 她的爸爸立即从隔壁房间来到女儿的房间,但是那个割纱窗的男人已经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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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莉哭着对爸爸说:昨天放学后,我发现有一个年轻男人在跟踪我。我当时加快了步伐往家里跑。

小莉的父亲分析应该是白天跟踪女儿的人晚上打算割破纱窗入室盗窃,他马上采取了安防措施,将家里的木门换成了防盗门,房间的窗户都加装了防盗窗。

没想,两周后,嫌犯再次光顾,因为安装了防盗窗,嫌犯无法进入室内,他竟然用一把长刀,将小莉的脸刺破! 伤口有些深,顿时鲜血直流!这次,小莉的父亲报了警。

警察来了后,发现现场没有遗失财物,说明嫌犯不是为了财,他无法进入室内,为何用刀刺伤小莉的脸? 难道是与小莉一家有什么仇怨吗? 之后,由于线索太少,这个案子只能被搁置。

仅仅2天后,县公安局又接到报案! 这次案发地点在洛宁县新城中学教师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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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母女正在熟睡中,嫌犯潜入她们的家中,打开了煤炉的阀门,让煤球烧旺,然后将滚烫得煤球扔到了这对母女的床上,导致女孩女孩的腰部和母亲的阴部被严重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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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接到报案后,发现嫌犯也是用火烧破纱窗的方式,进入室内。

很明显,嫌犯一没有偷窃,而没有抢劫,也没有强奸。难道是报复?

与第一起案件一样,现场线索极少,警方也迟迟没有破案。

这两个案子,一个发生在财政局家属院,一个发生在中学教师宿舍,都不是偏僻的地方,旁边都有邻居。

县里知道这两个案子的人,都加强了安全防范。但是,到了8月20日,又发生一个少女被刺伤的事!

这个少女暂时称她为小雪,她当时上高二,她家住的是5间平房加一个院子。小雪单独住一个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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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4时左右,睡梦中的小丽听到窗户那里有滋啦一声。

她立即拉开了灯,只见一个高瘦的男子从割坏的纱窗往屋内爬,手中还提着一把长刀!她当时惊恐万分,还没等她回过神来,这个男子就拿着长刀刺向了她的面部,连刺了5刀。

她大声呼救,父亲和哥哥闻声赶来,但凶手已经逃走了。小雪家也选择了报警。

小雪虽然看见了嫌犯,但她当时非常恐惧,没有记住凶手的样子,只说看起来并不凶狠,个子不是很高。至于五官,她完全记不清了。

警方来到小雪家侦查,因为家里有多人走动,所以现场被破坏了,也没提取到什么线索。

与前面两起案子一样,凶手纯粹是伤人,没有偷窃,也没有劫色。警方认定有人报复。

但警方此时还不能断定这三起案件都是同一人所为。

短短2个月,一个县城里就发生了3起少女被伤害的案子!一时间,弄得人心惶惶。家里有女儿的家庭,都提高了警惕,纷纷加固门窗,不少人还养了狗。

风平浪静了半年,没想又有一个年轻女子脸部被刺伤! 受害人是洛宁县政府的打字员小玲。

1987年1月5日凌晨,歹徒从后门进入小玲的家中。歹徒向小玲头部、面部连划数刀,之后从堆有瓶子和碎砖头院墙根逃走。

民警在墙角的玻璃瓶上,提取到了一枚不太完整的鞋印。 小玲家里的财物没有遗失,她本人也没受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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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警方在千方百计破案的时候,4月14日,县里发生了一起命案!

受害人是洛宁县外贸局女职工小月,她在自己家中遇害她的家在县审计局家属院。

小月当时距离自己的婚期,只有半个月。遇害头一天,她和未婚夫约会到晚上10点。

小月遇害是她的妹妹发现的,当时喊她起来吃早饭,没想,姐姐房间里鲜血一大片。家里立即报警。警察到了后,经过现场侦查,确认小月是被人一刀刺中脖子死亡。

法医鉴定,小月生前没有被强奸,家里的财物也没遗失,甚至连搏斗的痕迹都没有,说明是在熟睡时被人一刀割脖而死。

这次,案发现场几乎没有被破坏,警方在受害人房间的窗台上发现了一枚不完整的军用解放鞋印,以及一枚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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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比对,警方推断杀害小月的凶手与8.20小雪遇袭案提到的鞋印一致。

为了尽快破案,警方在县城设置了28个巡逻点,配置了60来名警力。

【凶手侧写开始清晰】

没想,3个月后,1987年7月25日凌晨三点,又发生一起年轻女子在家里被刺伤的案子!

这次遇袭的是县供销社女营业员小李。小李当时已经结婚了,因为和丈夫白天闹别扭,她晚上一个人睡一个房间。

凌晨3点左右,她睡得迷迷糊糊的,听到自个房间有响动后,她以为是丈夫是过来这边睡,依然面朝里睡,侧着身子让了点位子出来。

没想她突然感到一阵扎心的剧痛!只见一把尖刀捅进了自己腰部左侧!她痛得大叫,呼喊丈夫的名字。她的丈夫闻讯赶来,没发现凶手已经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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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当时翻过身来看到了一眼凶手,但没来得及仔细瞧,凶手就逃走了。她只记得凶手二十五六岁的样子,个子不怎么高,也不是很矮,浓眉大眼的,不像是干农活的人。但是,具备这种特征的人太多了,警方一时也无法破案。

从作案动机看,警方认定这起案子,凶手不是为了劫财,也没有强奸,和前面几个案子作案动机十分相似。

此时,县里公安局已经高度重视这个案子,只是苦于没有进一步的线索。就在警方在紧锣密鼓加紧巡查的时候,凶手竟然胆子更大了,他跑到了县里公立医院作案!

案发时间是1987年12月20日凌晨。

一名年轻女子小张突发阑尾炎需要做手术,她的老公当时在外地出差,她喊来自己刚结婚的妹妹来陪护。当时,县医院条件落后,夜里陪护的人只能打地铺,或者睡在走廊、楼梯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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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小张妹妹的尸体在楼梯间被保洁员发现,她的左腰有很深的伤口。

现场有很多血迹,地上还有一排血脚印,警方侦查后,推断现场的血脚印是凶手留下的。

尸检表明,小张妹妹生前没有遭到侵犯,口袋里的钱也没丢。

这次案发现场留下的脚印比较完整,通过与前面两个案子提取的脚印比对,发现是同一个人!这个鞋印是一双解放鞋。

此时,关于凶手的侧写,警方也逐渐明晰:

1)年龄在25岁-30岁,个子在166--170cm 之间,体格不错。

2)浓眉大眼,不是干粗活的人,常穿一双解放鞋

3)喜欢独来独往,每次作案都是一人单独行动,喜欢在凌晨三四点作案。

4)作案对象都是年轻女子,从十几岁到20多岁不等,在作案前,应该有踩点,了解了受害人的居住情况。

5)凶手不偷窃,也不抢劫,也不劫色,心理很有可能存在变态。

【洛阳一对母子遇害】

1987年12月24日,距离洛宁县180公里外的洛阳市肉联厂宿舍,也发生了一起命案:

受害人是26岁的女职工张云,以及她年仅1岁半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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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云被人杀害后,还被歹徒开胸破肚、双乳也被割下,足见凶手之残忍。凶手竟然在现场的墙壁上留下一行字:

杀猪的大姑娘!你们好狠的啊,
我真想脱光屁股,让你们把我杀了吃肉,像杀猪一样过过肉瘾。

1988年4月9日晚到第二天凌晨,洛宁县又接连发生两起命案:

4月9日深夜,14岁的女中学生小凤,被人残忍地砍断脖子,肚子也被人剖开。

4月10日凌晨2点左右,住在城郊的一名刚生完孩子几个月的年轻女子小青被杀害!一柄尖刀刺入她的腰部。小青当时带着孩子单独在一个房间,丈夫在另一个房间。丈夫听到妻子的惨叫声,立即赶过来,他拼命的在凶手后面追赶,但没有追上。

两名受害人生前都没有受到侵犯,财物也没有遗失。

2年多的时间,小小的洛宁县就发生了4起类似的命案! 12名年轻女子在半夜在家里遇袭!

警方已经基本确定凶手就是同一人,但就是迟迟无法将他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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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侦查技术还比较落后,那时没有监控、也没有DNA 检测,只能通过现场留下的脚印和指纹,而且比对指纹也是人工的方式。

88年4月9日夜里发生的两起命案,引起了公安系统的高度重视,洛阳市公安局抽调了大部分警力来协助洛宁县破案。

当年5月,西安警方因为追踪越狱逃犯的事,派民警到洛阳,希望洛阳市公安局能提供协助。当时洛阳市民警诉苦说,目前大部分警力都抽调去协助洛宁县抓捕变态杀人凶手,还简要介绍了下凶手的作案特征。

西安来的警察听了后,皱起了眉头,说:

西安灞桥区在1987年9月16日和21日也发生了2起少女被杀案件,歹徒的作案手法与洛宁县这个凶手的作案手段相似,西安公安系统也一直在努力破案,但还没有侦破。

值得注意的是,洛宁县与西安市两地相隔800多里。不排除凶手是异地作案。

西安那边派来的民警很快将这个信息上报给了西安市局的领导。西安市局领导当场拍板,洛阳警方与西安警方抽调有骨干,成立联合专案组,尽快侦破此案。

【联合专案组成立,鞋印成为关键证据】

联合专案组成立后,将洛宁县4起命案、西安2起命案的所有现场照片、物证、卷宗都摆了出来。

在几个命案现场,凶手都留下了脚印。

通过比对这些鞋印,专案组有了重大发现-----凶手每次都是穿同一种解放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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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80年代,穿解放鞋的人非常多。要想通过这个鞋印去找出凶手,无异于大海捞针。

但是,专案组有一人,对各种类型的解放鞋如数家珍,他凝视着这个解放鞋的鞋印,突然他眼前一亮!原来这种解放鞋的鞋底花纹与市面上卖的不一样!

专案组首先找到了这种解放鞋的厂家,厂家承认,这不是一般的解放鞋,而是专门配发给解放军的作训鞋,是给二炮部队定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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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这种解放鞋,一般人在市面上买不到。

另外,专案组也找到了洛宁县与西安市灞桥区的关联!

洛宁县驻扎着二炮部队某旅
西安灞桥区是二炮工程学院的所在地。

专案组的思路是,在洛宁县二炮部队里,排查出1987年9月16日--21日去过西安的人。因为西安两名少女就是在此期间遇害的。

部队值班领导有些大意,就通知各营先自查,是否有人在这个期间去西安。各营回复没有人在此期间去过西安。

不久,洛宁县二炮部队里,有一个军人请假5天,之后也没有归队。

这名军人说他请假去参加弟弟的婚礼,然后就离开了。这个人就是王洪波。

部队领导联系王洪波的家人,得知王洪波的父母就住在西安灞桥二炮工程学院家属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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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波的父亲当时已经是教授,军衔不低。一打听,他虽然有两个弟弟,但没有一个弟弟这时候结婚。

看来王洪波撒谎了!

专案组设法弄到了王洪波的鞋印,一核对,专案组露出了欣喜的笑容:他的鞋印与案发现场歹徒留下的鞋印完全吻合!

驻扎在洛宁县的部队,通过查询出勤记录,也证明87年9月16日--21日,王洪波请假回了西安探亲。这一点,王洪波的父母也可以作证。

警方又获取了王洪波的指纹,与案发现场歹徒留下的指纹进行比对,也完全吻合!

这说明王洪波就是警方一直在苦苦要找的人!

令警方感到惊讶的是,王洪波在作案的同时,还在上函授大学的课程,1988年,他已经拿到了大专学历,后来做到了副连职技术员(在通讯处工作)。

警方立即发布了对王洪波的全国通缉令。

那么,王洪波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作为一名现役军人,他为何如此残忍的杀害了这么多年轻女子? 这些受害女子与他都没什么关联,更和他谈不上有任何仇怨。

接下来,介绍一下王洪波的成长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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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经历】

王洪波1961年出生在黑龙江省木兰县,个子不高,1.68米。不过,身材很壮实,体重有68.5公斤。长相也不错,浓眉大眼。

被通缉时,他的父亲在二炮工程学院已是教授,母亲在西安一所中学教书。

他是家里的长子,下面还有两个弟弟。据考证,他直到8岁才上小学。他出生时,父亲还不是教授,还只是一名军人。

10岁时,他跟随父母到了大西北,定居在西安。他一路读到了高中毕业,1980年,19岁的王洪波参加了高考,无奈落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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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榜后,他一度现在家里无所事事,就在二炮工程学院的大院里瞎晃悠。

这个时候,他盯上了一个年轻女孩,这个女孩是二炮工程学院附属幼儿园的保育员。1980年8月10日,王洪波给这个女孩写了第一封信。 9月15日,10月16日,他又分别写了一封信给这个姑娘。

他前后给这个女孩写了2万字的信,11幅钢笔画。你以为他写的是情意绵绵的情书? 非也!

他画的每张画上都画了一个姑娘,这些姑娘不是柔美的形象,而是非常凶悍的样子:

有的拿着一把刀,正在杀鸡宰猪;有的拿手枪而且瞄着男人的脑袋;
有的男人被绳子捆住双手,跪在女人脚下等等内容。

至于信的内容,就更加恐怖了! 摘录几句让大家感受一下:

”我站在杀猪车间里面,看着你们在水池旁刮猪毛,它们已经死了,她们把猪当成光膀子男人,怪不得她们总是用刀在猪肚子和屁股上捅来捅去,仿佛是在做绝育手术“
“她们割下猪的生殖器官,大概也是为了发泄性欲,我真想脱光衣服让你们收拾我,割下我的器官”。

王洪波之所以写下这些,是因为他曾经路过一个生猪屠宰场,他进去参观后,发现里面很多工作人员都是年轻女孩,有些女孩还拿着刀直接给猪放血。

而他从小就觉得猪很可怜,不让家里人在家里宰杀任何动物,也曾几年不吃肉。

这个年轻的保育员呢,在第一次接到王洪波的信时,她没有任何表态。估计当时已经觉得王洪波有些问题,她选择不予理睬。

反而是王洪波的行为越来越离经叛道!他把人家保育员家加了一把锁,还几次给她家门上贴封条,甚至三更半夜敲打窗户玻璃。

后来他写的内容更加露骨了: "我一见你,×就发硬发直,真想扑上去把你抱起来,吻你,和你一块睡觉。”

“小姐,我一定要想办法吃你的肉、喝你的血。到那时,我也许会拍着自己的肚皮说:我得到了一位美丽的姑娘,可惜她不是活的,在我肚子里,她的肉将使我肥胖起来。”

保育员终于忍无可忍了,最后直接将此事上报给了二炮工程学院的领导,王洪波为此写了20多页的检讨书。

此时,如果他的父母能够发现他心理方面的一些问题,积极干预,或许还能避免后面的人生是失控。

但是,王洪波的父亲选择将他送到部队里去锻炼。当年11月份,王洪波顺利入伍。

王洪波上过高中,属于有文化的,他主要负责通讯工作。工作方面他还是比较认真负责,还受过奖励。 1985年,王洪波工作的通讯处获得三等功,他申请入党,

1986年5月24日,王洪波顺利通过考核期,成为一名正式党员。

据同事反映,自1986年以来,除探家上函大,值班全由他包了。

在他入党一个月后,他就开始作案了。

从1986年到1988年,他在洛宁县城杀死4人,杀伤12人,在洛阳市杀死2人,在西安市杀死两个少女。

在他被通缉后,他竟然又杀死一名少女,还导致一名16岁男孩受了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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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通缉后,他逃到了自己的出生地----黑龙江木兰县。1988年7月4日凌晨2点左右,王洪波窜至木兰县第三中学教师宿舍

这个宿舍里当时只有一对姐弟在睡觉,王洪波将年仅17岁的姐姐杀死,又将16岁的弟弟刺成重伤。

这次他没有逃走,而是用沾着姐弟鲜血的刀,对准自己的腹部连刺了9刀,还喝下了准备了敌敌畏 ,结束了自己27岁的生命。

【作案动机与作案心理】

8名年轻女子,一个2岁的男孩,被他无情、残忍的杀害。

这些人,与他无冤无仇,他杀害她们,不是为了劫财,也不是为了劫色。他的作案动机,很明显,只是为了满足内心变态的需要。

最初,他作案只是伤害人,并不害命。后来胆子越来越大,上升到杀人。甚至连2岁的孩子也不放过。

从受害人遇袭受害地点来看,有县财政局家属院、审计局家属院、教师宿舍、县公立医院、肉联厂宿舍, 这些都不是偏僻的地方。

受害人的职业,有的是女学生,有的是外贸局女职工,有的是县政府打字员,有的是县供销社女营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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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时,能在这些单位上班的女孩子,其实要么是接受了良好的教育,要么是家里条件不错,通过关系进去的。

从这方面分析,王洪波是否有仇恨社会的倾向呢。

从王洪波潜入财政局家属院、县审计局家属院、以及到县公立医院作案,可以看出,他似乎有挑衅警方的意图! 就是希望证明自己比警方聪明。

19岁时高考落榜,他有几个月的时间一直在瞎晃悠。给那个保育员的信,已经反映了他心理出现了问题。

有人说,他是怜悯猪,导致对屠杀猪的年轻女孩产生了仇恨心理。

这个说法如果仔细分析,是行不通的。他如果真的怜悯猪,珍惜动物的生命,对人的生命就会更加敬畏。

他的童年和少年时期到底经历了什么,没有人去深挖。笔者根据他的行为,分析有以下几个原因:

1)青少年时期,他极有可能是受到了比自己强的人的欺凌,被女生嘲笑过。

2)他的父母都很优秀,他作为长子没考上大学,反而给保育员写那样污秽、侮辱的信,让父母觉得很丢人,就把他送进了驻扎在偏僻地方的部队,这可能引起了他内心的极度不满。

3)他所杀死、杀伤的人,都是比他柔弱的人,大部分都是女性,杀害的人中有一个是2岁的男孩(他的母亲也被杀害了),杀伤的人里有一个16岁的男孩(他的姐姐被杀害了)。

可见,他是在寻找比自己弱的人下手,这样比较容易得逞。

他的作案对象与白银案有点类似,但作案动机不同。

高承勇在1988年至2002年期间,一共强奸残杀11名女性,包括一名年仅8岁的女孩。

高承勇在接受审讯时,坦白自己的作案动机-----除了劫色,他也是为了劫财。

王洪波既不是为了劫财,也不偷窃,也不劫色,受害人与他也没有仇怨,由此可以看出,他纯粹是心理变态,用杀人、伤人这种方式来满足自己特殊的嗜好。

王洪波的父母都是文化人,家庭条件不错,他高考后入伍,在部队从事通讯工作(比较轻松),还获得了函授大学的大专学历。

作案前,他在部队入了党,工作认真,身边的人,没有人想到他的另一个模样是十足的恶魔。

值得注意的他,他一直没有怎么恋爱,虽然相亲了很多次,但他从来没有交往过。

在人生最后几个月,有红娘为他介绍女朋友,但其实他也没有深入交往。他也许对女人根本就不感兴趣。不过,身边同事也没发现他有同性恋倾向。

总之,他的心理非常复杂。对生命毫无敬畏之心。另外,在参军之前,他其实已经有厌世心理。参军前,他给那个保育员写的信末尾有这样的一句话:

“我是一点不怕死的,到了不得已的时候,我宁可自杀……我认为死后根本就没必要留什么名声信誉,那是徒劳和虚伪的,反正死后什么也不知道了。”

很难想象,父亲是教授,母亲是老师,他竟然是杀害了9条人命、伤害13人的恶魔!连2岁孩子都不放过!

人的内心是最复杂的,很多人都是带着的面具生活,当撕开面具,才得以见到真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