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3日在广西桂林发生了一起惨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名年仅11岁的正在读小学六年级的女孩突然从校园里失踪,最后在校园附近的橘林中找到人时早已没了呼吸,身体由于中伤28刀已经是血肉模糊。
从她衣服凌乱不堪的现场来看,可知女孩是遭人奸杀。凶手的人性和良知到底要沦丧到什么样的地步,才会对年幼的孩童起了杀心,把人断送在美好的青春年华?
惨绝人寰的悲剧:
一桩惨绝人寰的悲剧就这么残忍地降临在了一个懵懂不知事的孩童瑶瑶身上,漫长的人生之路明明还有那么多美好的事情还等待着她去探索和发现,然而还未经历就被人痛下杀手,早早结束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不已。
警方接到报案,由于受害人是未成年人,犯罪性质又如此恶劣,受到了上层领导的高度关注,要求警方务必切实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全力缉拿凶手归案,给受害人家属和社会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经过警方的多方调查和民众的积极配合,案件很快就有了进展。法医从女孩体内残留的精液中提取出了2人的DNA信息。也就是说,杀害这个小生命的凶手是两人,他们联手作案,践踏生命,藐视法律,挑战道德底线。
凶手简直是丧心病狂,不仅因为色欲熏心蹂躏强奸了未成年少女,还用坚硬的石头让瑶瑶头部受到重创,更是用锋利的刀具让其身中28刀,最后让人在痛苦的求救中窒息而死。受害人身上的每一道深浅不一的刀痕都让人不寒而栗,每一处伤痕都足以说明她小小的身躯曾经遭受了多么非人的折磨,叫人不忍直视。
丧女的至暗时刻:
人人都说好人有好报,瑶瑶母亲蒋老师在看到女儿尸体的那一刻只觉得世道弄人。她半生都为了祖国的教育事业兢兢业业,不曾想有一天自己会面临痛失爱女的情形,女儿还是以最痛苦的方式备受凌辱地离开人世的。
蒋老师自从担任女儿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一职以来,不喜在班集体面前表扬自己的女儿,一是不想让其产生骄傲自满的情绪,二是不想让旁人觉得自己区别对待学生,这样会有失偏颇和公正,不利于班级的建设。
而女儿失踪当天,蒋老师还想着女儿近段时间表现良好,在近期的考试中也取得优异的成绩,校长也肯定了她的努力,便想着可以对她加以表扬和鼓励,希望她能不骄不躁继续再接再厉,在学业上更上一层楼,做班级的表率和榜样。
起初上课只是简单地认为孩子上卫生间去了,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女儿迟迟没有回到课堂上,经过询问和校园范围内的寻找仍未找到踪迹。她越发心慌和紧张,冥冥之中似乎已经感觉到有事情发生,但是她不愿做这样的假设。
他们说,女儿是在学校隔壁的橘林深处的一个水坑里被找到的。那里很少有人经过,犯罪分子就是在那里作了案,然后抛尸于此。
蒋老师甚至不曾料想到上午还活蹦乱跳的女儿,下午便人间蒸发,待到找着时,已是衣不着体的尸体。她却不曾想噩耗会来得如此猝不及防,狙击着她这颗身为母亲的心脏。
那孩子才11岁,还那么小个人啊,小学还未毕业,尚且还是个会在父母怀里撒娇惹人疼爱的孩子,就这么说没就没了,这无疑是给人棒头一击。
蒋老师看到自己女儿凄冷地躺在橘林深处水坑里的惨状,别说保持冷静站稳了,那一刻连头皮都是发麻的,人悲伤至极连哭声都是无的。
周遭的人是怎么安慰她的,她听不见也无心理会,此刻她的眼里只有那个小小的、无助地躺在水坑里的女儿,她眼神中充满了惭愧和悲痛。她懊恼和悔恨自己为什么都没能好好保护好女儿,痛恨凶手为什么能狠下心来残害一个幼小的生命?
蒋老师从来都是宽以待人,对学生更是秉持着人人平等的理念,她实在想不出自己到底在何时何地与何人结下了梁子,凶手要以这种不见光的手段报复自己,叫自己眼睁睁看着年幼的爱女在自己的教学领域内从此阴阳两隔。
这消失的的半天时间里,究竟是哪个狼心狗肺之人要对自己的女儿痛下杀手?到底是怎样的人在面对天真纯良的孩子时能面不改色,残忍地要了她的命?
丧失良知的凶手:
凶手是两人,为刘某和蒋某,据悉二人为舅甥关系,一个正值应该在校接受校园知识教育的16岁未成年人,另一个也才21岁却早早就组建了自己小家庭的已婚人士。再怎么没有法律常识的人,只要是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更甚者,就算是三岁小孩,都知道杀人犯法,而他们怎会不知?
但是他们却切切实实做了杀人之是,知法犯法,视人命为草菅!并且,气愤的是,二人还都曾在女孩母亲门下接受过教育学习。而令人更加可恨的是,其中的蒋某还与女孩母亲存在亲戚关系,也就是说跟女孩也存在亲戚关系。
难以想象,当瑶瑶母亲看到女儿遍体鳞伤的尸体时是多么绝望,以及得知自己曾经的学生就是杀人凶手时是多么痛心疾首。网友知道身份纷纷在网上破口大骂,这两人是禽兽的行为,应该直接判死刑!
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从孟母三迁的故事里我们就可以知道。凶手二人从小就生活在这穷乡僻壤之中,由于各方面的资源都跟不上,很多年轻人不得不背井离乡外出另寻出路。很多大人为了维持生计外出务工,没有太多的精力教育孩子。而从小缺失家庭教育的孩子也往往无心向学,品行也欠佳。
根据乡亲们的口述,二人都不是什么品行端正的体面人,年纪也不大,早早就辍学不读,也没有稳定工作。别人辍学可能是因为上学所需的开销过大,家庭无法支持继续深造,于是就出社会就业维持家庭的开支,而这两人显然不是。
他们从小心就不在学业上,没接受过多少校园教育,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相当单薄。学历低下,没有积攒多少工作的经验,也没有深刻经历过社会的洗礼。
二人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心术不正还贪图女色。一日无事闲逛回母校。学校有一处围墙残破,外人很容易从此处越墙而入。放着光明大道不走,专门挑这种空子来钻,想必不是来办正事或是探望老师的。然而他们悄无声息潜入校园里面,治安人员并没有及时发现,就此拉开了悲剧的帷幕。
他们见到在厕所前面只身一人的小女孩瑶瑶便心生恶念,意对其行图谋不轨之事。他们到处巡望,见四周无人简直是天助也,这正是下手的好时机,瞄准好这个最佳的作案时机便开始动手,把人绑架到校园隔壁的橘林中,林深不见人的,心想深林寂静,无人打扰,自然不会有人知晓他们做了什么伤天害理之事,便肆无忌惮地开始施行他们的犯罪暴行。
泯灭人性的犯罪手法:
瑶瑶虽然年纪尚小,但是父母亲都是知识分子,不仅身为师长在校教书育人,身为父母对自己更是爱护有加,只要她出门,每每都会叮嘱她在外要时刻保持警惕,提防陌生人的蓄意接近,注意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学会保护好自己。
加上互联网发展至今,她这个年纪多少知道自己正在面临多么可怕的事情、又将要遭受怎样的欺辱。
她极力抗拒陌生男人的靠近,拼命护住自己的身体,奈何在两个高大强壮的雄性动物面前,即使未成年又是女孩的她面对劲敌是毫无还击之力的,此时此刻的她费尽全身的力气在坏人面前也被视若鸡毛不值一提。然而林密路远人稀,甚至还没能等她发出求救声,就被恶人狠狠封住了嘴。
凶手全然不顾女孩的顽强抵抗,这样毫无意义的反抗对他们而言简直不堪一击,残暴的兽性让他们失去了生而为人的理智和良心,他们此刻一心只想对女孩施不义之行、谋不轨之事,以极其强暴的方式对其强行轮番性侵。
然而即使是夺走了女孩的贞洁和清白,他们也对此感不到满足,不甘就此罢手的他们心中萌生了更卑劣、更黑暗的想法。
刘某在警局留有案底,曾经坐牢的经历让他脸面全无,旁人也看不起他。他害怕若把人放了,小女孩铁定会跟别人揭发这桩丑事,要是让事情败露,他肯定会再次锒铛入狱,牢饭的滋味可不好受,于是他再次心生邪念。
而蒋某也怕别人知道自己所做的恶事会搞得他妻离子散而不得安生。于是二人狼狈为奸,他们相信只有死人的嘴巴是最严实的,要想让这件事无人知晓,就只能将人永远封口。他们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结果便是面对危机本来就毫无缚鸡之力的瑶瑶她的生命永远停留在了11岁。
既然杀了人灭口,就还要毁尸灭迹,让这件事深埋地底永不见天日。为了不让人发现尸体,他们把尸体投进了水坑之后便逍遥法外了。
这两个凶手是何其人面兽心,用如此畜牲不如的手段断送了妙龄女孩的一生,让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永远沉浸在痛失爱女的痛苦之中。
然而人在做天在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事情总有败露的一天,他们所有的一切都有迹可循。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现代科学技术发展飞速,通过提取残留在受害人体内的精液鉴定出了凶手的身份。警方经过三天的极力搜查取证,终于把犯人缉拿归案。
凶手终究还是要被绳之以法。最终的结果是,法庭判决刘某和蒋某以强奸未成年罪和故意杀人罪双重罪行宣判二人死刑。然而即使是一命抵一命,那个不幸去世的女孩终究还是永远地消失在了人世间,回不到父母身边,而她家里人在此次案件中被造成的精神创伤永远也无法不留痕迹地被抚平。
结语:
通过此次案件,其实我们可以看到,越是偏远贫穷的地方,各方面的资源都是相对匮乏的。常言道知识改变命运,然而在这种教育资源落后的地区,会导致当地人缺乏应有的一定程度的法律常识,从而造成法律意识的单薄和对生命的漠视,这种不良影响还体现在犯罪率上。
国家应该加强对偏远地区的治安管理,学校等公共领域应强化安全保护措施,增加治安巡逻队伍建设,保障人民尤其是未成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学校和教职工人员注重在学科建设过程中应传授学生必要的基础人身安全保护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社会应给孩子营造健康良好的生活环境,传递社会正能量。
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成长历程,以身作则,关心爱护孩子,身体力行,敦促监督做个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合法公民。
而孩子在出行时最好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女孩子更是要学会保护好自己。
我们永远不能预测明天和意外哪一个会先到来,我们也永远无法猜测人心到底有多黑暗,所以不管是不是出门在外,都要时刻注意保护好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珍爱生命、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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