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客户李女士来公司柜面,说自己已经60周岁了,要求领取自己办理的《国寿金色夕阳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柜面人员查询客户的保单后发现,客户的保单生效日为2003年5月10日,客户的出生日期是1964年6月5日,因在保单生效对应日2024年5月10日时,客户还未满60周岁,所以客户今年无法领取该保单的养老金,需等到2025年5月10日才能领取。客户听后非常生气,表示不能理解,自己明明现在已经满60周岁了,为什么不能领养老金?

案例分析:

根据《国寿金色夕阳养老保险》条款第四条养老金开始领取日之规定,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分为五十五和六十周岁两种,开始领取日为约定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且条款对生效对应日也做了释义,生效对应日是指该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保单生效日以后每一年度的当天在保险合同中,保单生效对应日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涉及到对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周期性缴费、领取养老金或生存金等的理解。

柜面人员依据保险条款,对该保单领取养老金的规定,对李女士再次做了解释,李女士表示已了解,等到明年的保单生效对应日,再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风险提示:

1.充分阅读保险条款。投保保险产品前,投保人应认真阅读保险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被保险人权利及义务、解除合同相关约定等内容,如有疑问可及时询问保险公司工作人员。

2.销售人员诚信销售。销售人员应依据条款约定,如实向客户介绍保险产品,不得夸大保险收益、不能做出与保险合同不符的言论,混淆客户视听。(通讯员:薛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