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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电池过期能否强制报废?有代表已经关注这个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记者从日前举行的市人大代表集中联系梅陇社区活动中获悉,相关建议已得到了市人大的关注,并由相关部门进行了答复。

前不久,市人大代表陈勇和梅陇镇人大代表张晓帆联合提出了“关于动力电池强制报废条例的建议”,目前,该建议已得到相关部门回复。

张晓帆介绍,根据一般锂动力电池循环500次计算,理论寿命在6—8年。寿命到期后的锂电池稳定性大幅下降,事故率急剧上升。而国内目前早期锂电池动力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寿命均已达峰,是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爆燃事故频繁的主因。同样,目前大量锂电池成为电动汽车的动力源(已达汽车销量的30%以上),未来数年也将存在寿命到期的问题。

“国内虽然对交通工具用动力电池出厂有严格规范,但对于寿命及到期后如何强制报废尚无明确规定,致使大量锂电池超期服役。极大提高了社区火灾发生隐患。”张晓帆表示,“建议在调研建立动力电池强制报废地方法规,并将之逐步推广至全国。”

陈勇提出,应明确制定动力电池的强制报废标准,包括电池的使用年限、循环次数、性能衰减等指标。同时,要制定相应的法规,明确电池生产商、销售商、用户以及社区管理方的责任和义务。动力电池的强制报废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如交通、环保、市场监管等,应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动力电池的强制报废工作。此外,还要建立监管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鼓励技术创新、建立奖惩机制等。

相关部门回复,4月20日,国务院办公室印发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其中明确要“完善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处理体系”。具体任务和要求包括建立老旧蓄电池报废淘汰机制,制定强制性报废标准;提升蓄电池检测等技术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机构站点布局,提供便捷快速评估技术服务,鼓励用户主动送检,及时淘汰更换;对超过生产日期5年的蓄电池开展全面强制安全性评估,对达到报废条件的一律强制报废,2025年5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紧密配合,认真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要求,鼓励技术创新,加强跨部门协作,持续加强监管,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生产、销售、回收、处置等多个环节,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当天的视察活动中,市、区、镇人大代表一行还走进曹中村七、八组进行视察,回应居民关注的民生实事和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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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因资源不足引起的居民充电不便难题,曹中村七、八组螺蛳壳中做道场,新增一处电动自行车空中充电处。现在村里的电动自行车和充电位的比例应该达到了1:1,为大家提供了充电便利。此外,每一排都增加了防火隔板,同时,该集中充电处还增设不少消防设备,并在墙上挂出了消防点位示意。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基层人大代表就“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的管理难题”现场发出呼吁,希望能“完善相关法律细则,让基层管理有据执法”;同时,还有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为优化工作细则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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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逸

部分供稿:梅小萱

初审:汤婧娴

复审:姚怡莹

终审:徐雷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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