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成立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在说这个案子之前,让我们先粗略的普及一下美国的基本情况,好让您对美国有个进一步的认识:
美利坚合众国(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简称美国,首都华盛顿。位于北美洲中部,北与加拿大接壤,南靠墨西哥,西临太平洋,东濒大西洋。大部分地区属大陆性气候,南部属亚热带气候,地形总体西高东低,自然资源丰富,矿产资源总探明储量居世界首位。总面积937万平方千米,海岸线长22680千米,美国共分为50个州和1个特区(哥伦比亚特区),有3143个县。目前美国人口3.359亿,居民大多信奉基督教及天主教,通用英语。这里面有个我认为特别有意思的地方就是新教,以后关于这一点我会另外详细说。
美国原为印第安人聚居地。15世纪末,西班牙、荷兰、法国、英国等开始向北美移民。到1773年,英已建立13个殖民地。1775年,爆发独立战争,到1776年7月4日,通过《独立宣言》,正式宣布建立美利坚合众国。1787年,制定联邦宪法,南部为蓄奴州,北方为自由州。1865年南北战争结束,美国开始全面实行资本主义。
OK,美国国情基本交代到这,大家都知道美国基本上都是买卖人,美国成立以后第一任总统华盛顿当了两届以后,他自愿放弃权力不再谋求续任,本来老华威望众高,但是奈何老华心里有别的想法:“这都啥玩意工作,这个班儿爱谁干谁干,反正我是不干了”,于是老华不顾广大追随者崇拜的眼神,失望的泪水,回家安详晚年去了,于是乎,第一任美国副总统约翰·亚当斯转正,这次转正由于没有强人乔治华盛顿的威望,又因为美国政坛两党人都是婆婆跟着媳妇过日子,谁看谁都有点不对付,于是乎好戏拉开了大幕,主角隆重登场。
话说那是1801年3月3日一个月黑风高的午夜——美国第二任总统联邦党人约翰·亚当斯的任期(1797年-1801年)的最后一日,他以“突击提干”的方式任命了42名治安法官(又称太平绅士,他们都是“清一色”的联邦党人)。按照规定,所有治安法官的委任状应由总统签署、国务院盖国印后送达才能正式生效。
当时正值新旧总统交接之际的重要时刻,国务卿约翰·马歇尔(这哥们可不简单,在美国初创时期,由于政治制度很不规范,这哥们当时还兼任首席大法官)一方面要向新国务卿詹姆斯·麦迪逊进行工作交接事宜,另一方面,又要准备以首席大法官的身份主持新总统的宣誓就职仪式,忙得一塌糊涂、晕头转向,就是喝藿香正气水都不顶事,加之当时的美国通讯和交通条件限制,一顿忙活下来,一个大意,致使有17份委任状在其办理完交接后没能送达出去;这下好了,这直接导致这批匆忙任命的法官被后人带上了绿帽子,后人讽刺他们为午夜法官(midnight judges,听着还是挺客气的,起码比学术妲己好听点)。继任的第三任总统是民主共和党人托马斯·杰斐逊,杰哥早就对亚当斯及联邦党人心怀不满,于是果断吩咐新任国务卿麦迪逊将这17份委任状扣发,然后一人拿一份揉个球对准废纸篓练习跳投(你可知道,当时两党斗争的那是相当的激烈啊,对了,那时的两党可不是现在的民主党和共和党)。其中的威廉·马伯里就是这批没有得到委任状的17人中的一员。马伯里本人经商,有钱,见过世面,因为见过世面所以更有钱,在得知杰斐逊练习跳投这一情况后,气不打两处来,于是花重金聘请律师,联合其他三个“难兄难弟”向联邦最高法院起诉,诉请最高法院下达执行令或者训令状,责成被告现任国务卿麦迪逊交付委任状。审理该案的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正是卸任的前国务卿约翰·马歇尔,他深知这其中的厉害和奥秘(这事怪他啊),知晓这潭水的“深”“潜”,于是乎在不断的“拖刀计”中找到了解决的方法,这个方方法虽然“牺牲”了马伯里本人的利益,却跳出了党派斗争的“死角”和窠臼,运用“狡猾”的法律技巧和无奈的所谓智慧直接推动美国进程向前扯了一步蛋。判决该案中所援引的《1789年司法条例》(又称1789年司法法)第十三条因违反宪法而被宣告无效,“圆滑的”解决了此案。自此美国确立了普通法院违宪审查制,最高法院有权解释宪法、裁定政府行为和国会立法行为是否合(违)宪的制度,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司法审查制度。你可能还没闹明白咋回事,咋的?怎么该案在美国宪法史上和政治史上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呢?那请看下文中的重点:
本案最重要的意义在于谁是宪法与法律问题的终局裁决者。并确立了宪法的最终解释权属于联邦法院,有权判定法律是否违宪。本案的平衡处在于“分寸”拿捏的好,一是联邦最高法院宣布《司法法》第13条因违宪,是在行使自身权力;所以国会“没辙”,更无理由弹劾大法官。二是行政部门行为合宪性的判断权在联邦法院,但最高法院却没有向被告发出执行令,而是告知原告应去下级法院起诉被告。于是乎、总统也没有借口挑战大法官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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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让我们来思考一下以下问题:
- 有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谁来最终裁定法律,美国法律一直在进步,两百多年前的法律至今依然不过时不落后为什么?
- 在执行法律的情况下,没有某个人说了算,即使他是权力最大的总统依然要向法律低头,为什么?
3.为什么美国各个州甚至其他国家都普遍接受和认可美国的法律,底层的原因在哪里?
4.下一次更新谈的是哪个影响美国历史进程的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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