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误杀》里有一句台词:“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禽兽。”
说起孩子,我们想到的是天真可爱,纯洁无暇,你可能永远无法想象,有些孩子的恶,有多可怕。
2022年7月30日,甘肃省永昌县一位父亲走进警察局,报案称自己21岁的儿子小毛在前一天出门后就失联了。
警方对此迅速展开调查,8月1日的凌晨,警方得到小毛疑似被害的线索。
顺着线索调查,警方很快将以郭某某为首的八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8月9日,永昌公安发布了此案的警情通报,案件细节更是让人不寒而栗。
14岁的郭某某有一个女朋友,21岁的小毛经过同学介绍,认识了郭某某的女朋友,并疑似跟踪了她。
郭某某得知后非常不满,遂起了报复心。
于是他伙同七人(均未成年),长时间殴打折磨小毛,期间甚至还拍下视频,发到网上炫耀。
随后,他们竟然将被折磨昏迷的小毛活埋了,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
等警方将小毛挖出来,年仅21岁的小毛已经丧命。
整个案件看下来,令人毛骨悚然,一群未成年的孩子,因为所谓的情感纠纷,就将一个21岁的成年人杀害了。
如此不成熟的作案动机,如此残忍的作案手法,让人难以相信这是一群孩子做出来的。
明明是本该纯真的年纪,却做出如此禽兽的恶事。
明明是青春求学的少年,却比成年人还狠辣。
一如《隐秘的角落》里说的:
“很多孩子已经不再单纯,不再简单,可是大人们还是把孩子想象得很简单,这是真正令人深思的。”
实际上,在我们以为孩子总是天真的时候,全球的青少年犯罪数据都在持续攀升。
一份来自我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显示: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
2019年10月20日,大连一位11岁的小女孩被残忍杀害,尸体在离家不远的灌木丛被发现。
而凶手,是一个13岁的男孩,杀人动机是强奸未遂。
甚至在杀人抛尸后,在小女孩家人焦急的寻找小女孩的踪迹时,他还若无其事的问女孩的父母:“你女儿找到没有?”
在小女孩的尸体被发现时,他拍摄了一段视频发到班级群:“小孩死了,让人扒光杀了,就在我家门口对面。”
真相曝光后,面对警方的询问,这个13岁的杀人犯说:“反正我是未成年人,杀人不用偿命。”
你很难相信这是一个未成年孩子的言行,对于自己扼杀了一条生命,他没有丝毫畏惧,冷血到极点。
还有前段时间的新闻,广东阳春,一个13岁的初中生,只是因为不愿意替写作业,被同学打成了植物人,濒临死亡。
《亲爱的弗洛伊德》里说:
“没有是非观的孩子,是这个地球上最可怕的生物。他们有好奇心、行动力、破坏力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
在韩剧《少年法庭》中,13岁的男孩在法庭上说出自己的自首理由:
“我听说,未满14岁,杀人是不用入狱的。”
“那是真的吗?”
“太爽了!”
没有恐惧,没有后悔,只有扭曲的笑脸,癫狂兴奋的精神状态。
当真相逐渐揭露,在与另一个17岁的凶手互相攀咬时,他们说:
“那把斧头也是你选的!”
“你杀了那孩子后,还兴奋地手舞足蹈。”
“看见那血喷出来你就开始跳舞。”
他们的互相撕咬,争执、谩骂,都在说明那个年仅八岁就被他们残忍杀害的小男孩在生前有多恐惧,有多痛苦,遭遇了怎样的折磨。
这些细节更是深深刺痛了小男孩妈妈的心。
她不明白,为什么年纪小小的孩子会如此没有人性,为什么自己的孩子要遭遇这一切。
最后,两个害死一个小生命的人,一个被判了20年,一个被判了两年。
但是,他们会真正悔过吗?
我想哪怕是后悔,他们也不会是因为杀害一条生命而后悔,而是后悔自己的行为让自己落得如此下场。
但是对那个被害者的妈妈而言呢,那是一辈子的伤痛,一辈子的牢笼。
这是电视剧,但现实中这样的未成年犯罪案例不在少数,这也不断我们反思,我们对于未成年的保护,是否成了对他们作恶的纵容?
在2021年,我国刑法修正案规定,恶性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底线已经下调至12 周岁。
或许就像是凑佳苗在《告白》里说的那样:如果你是邪恶的,那我又何必提醒你只是个孩子?
东野圭吾在小说《白夜行》里说,孩子长出恶意的芽,应该在小时候就及时摘掉,因为没摘,长大后开出的花,是作恶的花。
人性的恶有时确实与生俱来,如果没有成年人的管束,这种恶会逐渐放大,危害社会和他人。
而孩子恶念肆意生长的背后,是家长无底线的溺爱和袒护,是每一次犯错后的开脱和不忍教育。
是孩子对自己行为后果的无知,是孩子对自己给别人造成伤害的无感,是没有同理心。
天性的残忍是可以引导的,恶意的萌芽也是可以制止的,关键在于父母的教育。
每一个孩子都会犯错,都会冒出不自知的恶意,关键在于家长监护人该如何纠正这些错误,该如何及时制止这种恶意。
就像知乎上有个答主说的:
“人性本善、还是性本恶。这是一个哲学问题。
但是当孩子已经出现暴力行为,无论是无意恶作剧,还是有恶意的行为,都应当及时制止他们。父母、老师管不了,法律兜底去管。
一旦放任自流,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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