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公布的最新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嘉兴银行金华分行”)因在贷款业务中附加不合理条件,严重违反了银行业监管规定,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此次处罚彰显了监管部门对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坚定决心。

同时,针对此次违规行为,温州监管分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时任嘉兴银行金华分行行长卜某东因对分行的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被给予警告处分。而时任客户经理季某娟,作为直接责任人,其行为更为严重,被监管部门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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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投资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