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8日,鑫苑物业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公司向执行董事有条件授出奖励股份,并终止首次公开发售后购股权计划。

公告显示,鑫苑服务于2024年7月8日向执行董事申先生(公司主席、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申元庆)和王先生(公司执行董事兼财务总监王勇)有条件授予奖励股份,其中申先生获授1702.5万股,王先生获授851.25万股,合计2553.75万股,占已发行股份的4.5%,占扩大后已发行股份的约4.31%。

授予股份的市价为0.335港元。

同时,鑫苑服务宣布终止2019年9月16日采纳的首次公开发售后购股权计划。

该计划有效期为10年,目前无任何购股权根据该计划授出或同意授出。

终止建议须待股东在特别大会上批准。

此次股权变动后,鑫苑地产持股比例由52.86%降至50.59%,邢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13.57%降至12.98%,张先生和杨女士的持股比例均由2.64%降至2.53%。申先生和王先生分别成为新进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87%和1.44%,公众股东持股比例由28.28%降至2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