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关于调整2024年度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自2024年7月1日起

我市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计发标准调整为2794元

01

什么是一次性营养补助?

一次性营养补助是一个定额补助,标准为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02

领取一次性营养补助的条件?

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的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生育分娩或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可以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也就是:只有在单位上班的职工和领取失业金人员,妊娠满7个月以上的,才有一次性营养补助。此外,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需在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当月及前后连续交满10个月生育保险费。

03

一次性营养补助发放时间?

在职职工在其生育津贴拨付之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其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的次月支付。

04

一次性营养补助打到哪里?

一次性营养补助发放到医保系统中您所登记的个人银行账户,一般默认是社保卡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