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时期:
今台湾省属:
扬州。
三国吴黄龙二年(230年):
孙权遣将军卫温、诸葛直将甲士万人,浮海求夷洲。
隋大业三年(607年):
隋炀帝遣羽骑尉朱宽入海求访异俗,至流求国而还。
隋大业六年(610年):
隋炀帝复遣朱宽招抚流求。
北宋时期:
今台湾省属:
福建路泉州。
南宋时期:
今台湾省属:
福建路泉州晋江县。
元朝时期:
今台湾省属:
福建等处行中书省泉州路晋江县澎湖寨巡检司。
明朝时期:
今台湾省属:
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泉州府晋江县澎湖寨巡检司。
明天启二年(1622年):
荷兰殖民者侵占澎湖列岛。
天启四年(1624年):
大明水师收复澎湖列岛,荷兰殖民者又侵占台湾南部,并在一鲲鯓岛(在今台南市安平区)筑热兰遮城(又称台湾城,即今安平区古堡)。
天启六年(1626年):
西班牙殖民者入侵台湾北部,在鸡笼(在今基隆市)、社寮岛(即今基隆市和平岛)筑城,称为圣救主城(即圣萨尔瓦多城),之后又侵占蛤仔难(在今宜兰县),并在沪尾(在今新北市淡水区)筑圣多明哥城(即今红毛城原址附近)。
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
荷兰取代西班牙占领台湾北部。
南明永历十五年、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
郑成功改赤崁地区(在今台南市)为东都明京;置承天府,治所在赤崁城;置天兴县,治所在新港(在今台南市新市区);置万年县,治所在二赞行(在今台南市仁德区二行里)。
南明永历十六年、清康熙元年(1662年):
郑成功收复台湾全境。
永历十八年、康熙三年(1664年):
郑经改东都为东宁;升天兴县为天兴州;升万年县为万年州。
明郑时期:
承天府辖安平镇(在今台南市安平区)、东安坊、西定坊、宁南坊、镇北坊;天兴州辖武定里、永康里、广储里、长兴里、新丰里、归仁里、永丰里、保大里、安定里、开化里、善化里、新化里、感化里;万年州辖仁德里、仁和里、永宁里、新昌里、文贤里、崇德里、依仁里、长治里、嘉祥里、维新里、仁寿里;置南路安抚司,治所在今台南市佳里区;置北路安抚司,治所在今高雄市左营区;置澎湖安抚司,治所在文澳社(在今澎湖县马公市);置半线安抚司,治所在今彰化县;置鸡笼安抚司,治所在今基隆市;置淡水安抚司,治所在今新北市。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
郑克塽降清。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
置台湾县,治所在今台南市;置凤山县,治所在兴隆庄(在今台高雄市左营区);置诸罗县,治所在佳里兴堡(在今台南市佳里区);置台湾府,治所在台湾县。
台湾县、凤山县、诸罗县属福建省台湾府。
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
诸罗县徙治今嘉义县。
清雍正元年(1723年):
析诸罗县置彰化县,治所在今彰化县;置淡水厅,寄治彰化县城。
雍正五年(1727年):
置澎湖厅,治所在文澳社(即今澎湖县马公镇)。
雍正九年(1731年):
淡水厅徙治竹堑(在今新竹市)。
清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
改诸罗县为嘉义县。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
凤山县徙治今高雄市凤山区。
清嘉庆十六年(1811年):
置噶玛兰厅,治所在五围(在今宜兰县)。
清光绪元年(1875年):
改淡水厅置新竹县,治所在今新竹市;改噶玛兰厅置宜兰县,治所在今宜兰县;置恒春县,治所在琅峤猴洞山(在今屏东县恒春镇);置淡水县,治所在艋舺(在今台北市城中区);置鸡笼厅,治所在今基隆市;置卑南厅,治所在今台东县。
光绪八年(1882年):
置埔里社厅,治所在今南投县埔里镇。
光绪九年(1883年):
改鸡笼厅置基隆厅,治所在今基隆市。
光绪十一年(1885年):
澎湖厅被法国侵占,中、法缔约后,法国退出澎湖厅。
光绪十三年(1887年):
置台湾行省,领府三,州一,厅三,县十一。
改台湾府为台南府;改台湾县为安平县;另置台湾县,治所在今台中市;另置台湾府,治所在台湾县;置云林县,治所在林圮埔(在今南投县竹山镇);置苗栗县,治所在今苗栗县;改卑南厅为台东州,初治水尾(在今花莲县瑞穗乡),后徙治今台东县卑南乡。
台湾县、彰化县、云林县、苗栗县、埔里社厅属台湾省台湾府;安平县、凤山县、嘉义县、恒春县、澎湖厅属台湾省台南府;淡水县、新竹县、宜兰县、基隆厅属台湾省台北府;台东直隶州直属台湾省。
光绪十九年(1893年):
云林县徙治斗六(即今云林县治)。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
台湾省被日本侵占。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
抗战胜利,收复台湾,设台湾省,辖台北市、高雄市、屏东市、嘉义市、基隆市、台中市、台南市、彰化市、新竹市、台北县、高雄县、澎湖县、台中县、台南县、新竹县、台东县、花莲县,台北市为省会。
1950年:
析台中县设彰化县、南投县;析台南县设嘉义县、云林县;析高雄县设屏东县;析新竹县设苗栗县、桃园县;析台北县设宜兰县;废新竹市入新竹县;废嘉义市入嘉义县;废屏东市入屏东县;废彰化市入彰化县。
台湾省辖台北市、基隆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台北县、宜兰县、桃园县、新竹县、苗栗县、彰化县、台中县、南投县、台南县、嘉义县、云林县、高雄县、屏东县、台东县、花莲县、澎湖县,台北市仍为省会。
1967年:
台湾当局改台北市为“直辖市”(大陆视为台湾省下辖地级市)。
1979年:
台湾当局改高雄市为“直辖市”(大陆视为台湾省下辖地级市),将海南省的东沙群岛、南沙太平岛、中洲岛划归高雄市代管。
1982年:
升县辖市新竹市、嘉义市为省辖市(大陆视为台湾省下辖县级市)。
2010年:
废台中县入台中市;废台南县入台南市;废高雄县入高雄市;改台北县为新北市;台湾当局以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为“直辖市”(大陆视为台湾省下辖地级市)。
2014年:
改桃园县为桃园市,台湾当局升桃园市为“直辖市”(大陆视为台湾省下辖地级市)。
台湾省辖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基隆市、新竹市、嘉义市、新竹县、宜兰县、苗栗县、彰化县、云林县、南投县、嘉义县、屏东县、台东县、花莲县、澎湖县,省会为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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