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新闻自上线以来,做了三条深度调查新闻,篇篇都是万字长文,条条都是重磅,引发网民的高度关注。
第一条是《追查安徽铜陵居民楼的塌塌真相:居民质疑民意调查报告造假》,真相挖得很深,影响力之大,仅凤凰网阅读量200多万,上了热榜,但几小时后文被删除了。
第二条是《河南大学百年礼堂焚毁背后:修缮疑未获批准,中标单位有“前科”》,这篇深度调查,挖出了猛料,新闻刊出2小时,却排凤凰网热榜第8,阅读量220多万,这让河南省招架不住,文又被删除。
而《泉州无司法资质鉴定引发风波:两强奸疑犯未被羁押14年,办案民警被判刑》,是白鹿新闻的第三条深度调查新闻。
白鹿新闻是这样叙述的:
陈苑在家里的房间至今仍保持着他离开时的样子。一张2米宽的床摆在卧室正中间,两旁床头柜上摆放着他和爱人林珍的结婚照,以及他穿着“警服”的工作照片。
2023年3月14日下午4点左右,陈苑被安溪警察带走,当时他正在家里帮年迈的爷爷奶奶按摩。而几乎同一时间,在相隔80公里的厦门,陈苑的发小苏福也在家中被安溪警方带走。
他们俩被抓缘于14年前涉嫌的一起强奸案。
据福建泉州市安溪县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009年8月16日晚,被告陈苑、苏福约杨丽到当地一家酒店喝酒。直到凌晨2时许,他们两人将处于醉酒状态的杨丽带回陈苑家中,其中陈苑先对她进行奸淫,尔后苏福欲对她继续奸淫时,因其酒醒反抗而未得逞。
安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当天立案后,并将受害人杨丽的阴道分泌物送检进行精斑检测,结果显示为阴性,即杨丽体内无两被告的精液。
为此,上述两被告均相安无事被警方释放回家,直到案发14年后被抓那天才打破平静生活。这14年来,他们俩相继娶妻生子,过着正常人的生活,其间陈苑还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录用协警工作了近六年时间。
那么陈苑究竟强奸了杨丽了没有?
如果陈苑犯强奸罪,那么14年前,为何要释放他回家?致使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14年?
如果没有犯强奸罪,那14年后,为何又判他有期徒刑11年?
是的,我们绝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但也绝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不是说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吗?不是说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吗?
事实是陈苑究竟强奸了没有?要拿出有力的证据来?那么法律的准绳是什么?
一起强奸案,从无罪释放,到“有案不立”的错误案件被人发现后重启侦查,竟然是14年,这里面有多少曲折,又有多少迷离。
白鹿新闻报道说,2009年8月16日晚儿10点,杨丽突然接到朋友陈苑打来的电话,并约她去酒吧喝酒。
据杨丽供述,当晚,陈苑等人一直在对她灌酒。凌晨2点多,她感觉自己喝醉了,便要回宿舍睡觉,陈苑又用摩托车带着她,后座上还坐了苏福。当她发现前往的地点不是自己宿舍而是陈苑家中时,被他们俩拉上楼去,然后被放在床上。
检方指控称,后来,杨丽发现陈苑在用力脱她的衣裙,她用力反抗,苏福就过来把她的手压住。尽管她仍在反抗,但还是被陈苑性侵了,而苏福则站在旁边观看。期间,杨丽用牙齿咬住陈苑的手和肩膀等部位大声呼救。趁陈苑性侵结束穿上裤子去卫生间后,苏福也脱掉裤子和上衣压在她的身上对其猥亵。杨丽称,当时她的酒已经醒了很多,就打了苏福一巴掌并推开了他,因为反抗激烈,苏福强奸未遂。
当天凌晨6 时许,杨丽到安溪县城厢派出所报案,值班民警苏斯哲接警后立即向所领导和县里的刑侦大队汇报了此案。随后,他给杨丽做了笔录,并带她到安溪县医院进行检查,由医生用棉签提取了阴道分泌物。据安溪县医院2009年8月17日出具的门诊病历显示,被害人杨丽称被强奸2小时,处女膜已破(陈旧性),初诊为阴道炎。
而接诊医生提供的证言也证实了此事。她称,她按医院的规范提取了杨丽的阴道分泌物,并依规保存在试管内交给警察带走处理。
有一事巧哥不明白,杨丽遭强奸报了警,而后来陈苑与苏福被释放回家,杨丽能让强奸她的恶人逍遥法外这14年?
她就能如此忍声吞气,不去举报?
杨丽在这14年究竟举报了没有?如果举报了,为何又没有对陈苑、苏福重新侦查?
是当年的办案警察渎职,还是当地政府司法部门不作为?
还有陈苑入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协警,如果是一个强奸犯,又怎么能入职公安当协警?2010 年到 2016 年期间,陈苑在安溪交警大队工作,两次递交了“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如今争议的重点就是物证,因为物证是陈苑、苏福定罪的依据。如果物证能检测出陈苑的精液,陈苑强奸杨丽就铁证如山。
但一审判决书显示,2009年物证检验鉴定工作台账《法医物证鉴定登记表》载明,2009年8月17日由凤城刑侦中队送来的“杨丽的血迹、阴道挖拭物(内含棉签一根)”两个物证,均用新的安溪县公安局信封袋包装,经检验,精斑预试验结果为阴性。
“精斑预试验结果为阴性”,说明受害人体内没有上述两被告的精斑。
据当地知情人提供的当年参与检测法医的一份询问笔录显示,“阴性就是被害人的阴道擦拭物检材中没有检测到犯罪嫌疑人精虫的意思,阳性就是说里面有检测到精虫。当时(泉州)市公安局有规定,要检测出阳性才报市公安局检测 DNA。当时市公安局的技术是只有检测到精虫,才能通过精虫检测出 DNA,所以当时让我们精斑预试验显示阴性的就不必送市公安局检测。”
该知情人表示,在当时,如果在阴道擦拭物中没有检测出精斑,其强奸行为无法认定,一般就做不立案处理。也正是因为这个鉴定结论,警方案发后没有采取任何刑事措施,当场释放了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详细请阅读“白露新闻”《泉州无司法资质引发风波:两强奸疑犯未被羁押14年,办案民警被判刑》。
事件在时隔14年后发生转变。2023年3月14日,陈苑、苏福两名嫌疑人突然在家被安溪警方抓获归案。最让陈苑、苏福家属难以接受的,是14年后做的第二次DNA鉴定。
安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抓捕两嫌疑人的前一天,已委托泉州鉴定所对“杨丽的阴道擦拭物”进行重新鉴定。一审判决书载明 ,2023年3月13日,泉州鉴定所先对该物证进行PSA抗体精预试验,结果仍为“阴性”。
为此,泉州鉴定所又对上述公安送检的“杨丽阴道擦拭物”“杨丽的血样”“陈苑和苏福的血样”等检材和样本进行DNA鉴定。
但两被告的辩护律师在一审时均对这份重新鉴定的结论提出了异议。被告辩护律师认为,案卷中没有检材提取笔录,没有见证人签字,没有录音录像,没有检材照片,因此检材是否真实存在无法确定。而且,即使检材存在,其保存状况也不能确定。时隔14年,再对此检材进行鉴定,无法确保检材没有受到污染。
争议的焦点能不能保存14年?如果能保存14年,需要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保存?
这些都要权威专家来论证。
值得关注的是,公安机关“自侦自鉴”,争议由来已久。因为这种“自侦自鉴”的格局因难以保持鉴定中立性而受诟病已久。
这起强奸案中,正是因为泉州警方“自侦自鉴”的鉴定结论,使得前后14年出现两种截然相反的鉴定,并最终影响到判决。
这个被誉于“证据之王”的司法鉴定,早在黄静案、代义案、躲猫猫案等鉴定,广被舆论质疑,被人戏称“是非之王”。
而“自侦自鉴”,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弊端之一,因为司法鉴定常受某些权力拥有者左右,丧失了独立性。
有法律人士认为,这种“自侦自鉴”缺乏监管与监督,经常违背中立、科学的立场,且不少冤假错案都涉及自侦自鉴,严重影响司法鉴定的中立性和权威性。
独立性原则要求司法鉴定主体必要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鉴定机构不能与侦查机关存在管理上的来关系,中立性是司法鉴定公正的制度保证,这就必项“侦鉴分离”。
白鹿新闻这次调查报道,引发广泛关注,不知能不能推动司法鉴证的一场改革?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