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小邸通过婚介所认识了王英(化名),二人见面后,一起吃了饭,双方交往期间,互有好感。当晚小邸开车带王英到河边游玩,期间二人在车上发生了关系。
第二天,王英要小邸给2万和解费,不然就要告小邸强奸。小邸当然不认,明明是双方自愿发生关系的,怎么就变成了强奸了呢?可王英不依不饶,最后说,没有5万不说事。
最后王英报警,小邸被抓,小邸被抓后,始终不承认强奸的事实,最后被一审法院判刑三年,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由于小邸自始至终都不认罪,虽然在服刑期间,小邸表现良好,但是仍然没有获得减刑的机会。
出狱后,小邸向省高院提起了申诉,小邸希望省高院能还自己一个清白。回忆起服刑的日子,小邸说,减不减刑都无所谓,关键是必须还事件一个真相,给自己一个交代。
从要2万到要5万,这是明显的敲诈勒索啊,小邸高度怀疑王英串通婚介所故意设局诈骗。小邸最大的愿望,就是省高院能还自己清白,洗刷自己的冤屈。
(本文来源于网络,感谢华商报提供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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