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靖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成功上门调解了一起赡养费纠纷,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家庭和谐,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关怀。
据悉,这起纠纷的当事人是一位年逾八旬的老人及其子女。老人身患直肠癌,长期卧床不能自理,子女之间就赡养义务的履行产生分歧。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从弥合亲情、家庭和谐的角度出发,承办法官决定前往老人居住地上门调解这起纠纷。
承办法官深入了解了各方的实际情况和矛盾焦点,本着“家和万事兴”的原则,从法律规定、伦理道德、亲情关系等多方面入手,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承办法官以情动人,讲述老人抚养子女的艰辛;以理服人,阐明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以法育人,告知不履行赡养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子女们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就赡养老人的方式和费用达成了一致意见。老人的生活得到了妥善的安排,久违的亲情也在调解中得以修复。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赡养纠纷的妥善解决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重要意义。此次上门调解,不仅解决了老人的实际困难,也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今后,城郊人民法庭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龙 诗
编辑:李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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