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头部VC一年发起40起回购,被媒体报道后已删除招标信息。
其实申请上市的大部分公司融资都被签了回购条款,不只是人民币基金,还有知名的美元基金等。
不签对赌协议就融不到资,怎么办?
我是股权律师卢庆华,提供3点应对策略。
1. 什么条件下回购股权?
(1)投资人说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那就把回购条件写成道德风险才能要求回购。
千万别相信不会真正实施的鬼话,签了对赌协议不履行,GP会被LP追责,国资也会被上级部门追责。
没签协议前一切都可谈,但签了协议就没得谈了。
(2)尽量缩小回购条件的范围。
(3)双向回购,既然投资人可以要求回购,创始人也可主动发起回购。
投资人不能既要求保本保息,又要赚几十几百倍,还可以自由选择吧?
大妈存银行都不能要求保本保息,VC却连大妈都不如,既要又要还要,精英们的脸往哪搁呢?
靠对赌协议并不能帮助投资人赚钱,而压迫创始人接受不平等条约,其实是投资人无能的表现。
2. 由谁回购?
(1)尽量由目标公司回购,不会连累创始人的家庭财产。
(2)如果不得已由创始人回购,可约定以公司的股权为限。
(3)如果由个人回购没有限制范围,其实就是无限责任了。
创始人与投资人签协议约定的责任,不是《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而是《民法典》规定的合同责任,合同责任是无上限的。
3. 回购价格
很多融资合同约定的回购利率在8%-20%之间,已经超过高利贷了。
现在银行贷款利率3%-4%,民间借贷利率法定上限为13.4%。
如果要签回购条款,把回购利率改成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其实回购条款也没这么可怕,就当成是找银行贷款了。
投资人是专业做投资的,他们有专业的律师团队。
而创业者不是专业做融资的,没有经验还不舍得花钱请专业的人,与经验丰富又装备精良的投资人相比,形同赤手空拳去与炮弹肉博呀。
不是每个企业都适合融资,可以看我写的《股权进阶》一书,书里有介绍融资的选择、股权分配、股权架构、退出机制等内容,108真实股权案例,用案例说明道理。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