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占比持续下降,轻罪案件占比大幅上升,不起诉案件也在增多。
行刑反向衔接机制能够有效避免被不起诉人遗漏行政责任承担问题,更有利于实现效率与公平在执法与司法环节的平衡。
今天,检察官通过一起案件
带你走进“行刑反向衔接”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吴某某明知无法通过合法申请的方式前往美国务工,遂在他人的组织安排下,先办理了西班牙签证,欲到达西班牙后再转道偷渡至美国非法务工。2023年9月13日,吴某某假借报团至泰国旅游从厦门高崎机场出境,预备在抵达泰国后脱团前往西班牙,再转道偷渡赴美。当日,吴某某途经厦门高崎机场边检站时被工作人员拦查并抓获。
检察履职
侦查机关以偷越国境罪将吴某某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吴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行为,构成偷越国境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未遂、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吴某某不起诉。
反向衔接
湖里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吴某某虽被决定不起诉,但需要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刑事案件结束后,刑事检察部门依规将案件线索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进行“一案双查”。行政检察部门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后,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制发《检察意见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随即采纳了检察意见,决定对吴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下一步
湖里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确保罚当其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积极探索构建行刑反向衔接新模式、新机制,织密社会治理责任网,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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