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8日,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或“公司”,股票代码000010)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13号)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提示投资者,美丽生态索赔条件(暂定)为:
1)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10月21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2年10月22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2)2022年5月10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符合以上索赔区间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4日,美丽生态(000010)发布《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佳源创盛立案。
2024年8月8日,美丽生态(000010)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13号)
经查明,美丽生态、佳源创盛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相关事项
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0月11日期间,佳源创盛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佳源”)所持公司股份被多家法院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其中,2022年5月9日,佳源创盛及浙江佳源持有的125,559,709股公司股份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15.31%,累计超过5%。次日,美丽生态董事长陈飞霖、时任董事会秘书念保敏知悉前述股份冻结事项。此后,佳源创盛及浙江佳源所持全部公司股份陆续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查询获悉相关冻结事项。佳源创盛要求美丽生态暂不披露上述冻结事项。2022年7月19日起,美丽生态陆续向佳源创盛发函11次,以核实相关股份被冻结情况,10月21日,佳源创盛回函确认。10月22日,美丽生态才发布公告对上述冻结事项予以披露。
(二)未及时披露债务重组事项
2022年5月6日,美丽生态与其控股子公司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建设”)、福建省锦顺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锦顺祥”)、贵州亿百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亿百达”)签署《资产抵债协议》,约定以公司位于深圳市振兴路的框架结构标准厂房代为抵偿美丽生态建设对福建锦顺祥、贵州亿百达的债务。该项交易将产生资产处置收益2,160.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5.06%。公司直至2023年4月28日才发布公告对上述债务重组事项予以披露。
深圳监管局认为,美丽生态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项、第十二项,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八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未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
拟处罚结果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监管局拟作出以下决定:
1.对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2.对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处以150万元罚款;
3.对沈玉兴处以80万元罚款;
4.对陈飞霖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5.对念保敏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6.对周成斌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投资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符合索赔区间的交易明细【在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交易记录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优先选择含有证券余额或剩余股数字段的对账单类型】
二、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包含投资者沪深证券账户信息(含融资融券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等】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提供交易明细,我们将为您计算初步的可索赔金额。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专注于代理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致力于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