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反腐文件出台:医药代表迎来严管
近日,甘肃省卫健委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甘肃省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这份省级纠风文件,乃是卫健委、医保局、药监局、市监局、审计厅、公安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制定和印发。
其中明确提到:
强化准入标准及行为指引,做好医疗机构内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建立接待医药代表管理制度,按照“三定两有”(定接待时间、定接待地点、定接待人员,有接待流程、有接待记录)原则,实行预约接待。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严禁擅自在医疗机构内接触医药代表,严禁向医药代表提供产品销售量等相关信息。
随着该通知的发布,无疑释放出信号:医药代表接下来将面临多方面措施的严管。
此次甘肃省纠风文件矛头指向医药代表也并非空穴来风。眼下,医药领域专项整治在全国如火如荼地展开,医药代表作为医药购销链上的“关键人物”,势必要成为严查对象。
近期以来江西、海南、湖南等多省便密集出台文件,明确医药代表院内拜访的相关合规制度和要求。2024年,医药代表的职业生态正在极速发生转变……
多省公布,医药代表“禁止”行为清单!
7月29日,《江西省医药代表从业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正式下发,自2024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三定两有”(定接待时间、定接待地点、定接待人员,有接待流程、有接待记录)原则,建立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制度,进行预约接待,对未提前预约的医药代表不予接待。
并建立了医药代表行为负面清单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接待医药代表行为负面清单,对拜访和接待双方的禁止行为作出明文规定。
6月21日,《海南省公立医疗机构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代表管理暂行规定》下发,明确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照“五定两有”(定接待时间、定接待地点、定接待人员、定学术交流对象、定学术交流内容,有接待流程、有接待记录)原则实行预约接待。对未提前预约或身份信息复核未通过的,一律不予接待。
同时规定,医药代表在院内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以下七大类禁止情形:
今年上半年,包括上海、辽宁、湖北、陕西、福建、安徽等大批省份也相继发文,其背后传达的信号,皆是强化对医药代表的管理。
严查入院拜访,整治大幕全面拉开!
不仅是各省级文件接连点名医药代表,在地方层面,针对医药代表备案落实、院内拜访的检查行动已经火热铺开。
如近日荆门市钟祥市场监管局与卫生健康局联合行动,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检查。
检查组着重检查了医疗机构关于医药代表的管理制度,包括诚信档案的建立、接待流程的标准化、违规行为的处理机制等等,以及是否定期开展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规范了医疗机构接待医药代表的行为。
7月9日,厦门市卫健委发布《厦门市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4-2026年度)》的通知,宣布自2024年7月起,在全市开展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工作。
巡查内容包括:
重点严查医务人员授课和参加学术活动管理,以及《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接待医药代表管理暂行规定》的落实。
各级医院须根据管理规定,建立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制度,设立医药企业接待日并对外公布,按照“三定两有”原则实行预约接待。
还有铜川市市监局公布医疗领域集中整治举报热线,整治期从2024年4月一直持续到10月底,举报对象为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商、医药代表等。
举报内容包括: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未按规定实施医药代表备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未履行主体责任任其医药代表从事与禁止性情形有关的活动。
无疑,在管理趋严和检查风暴双重作用下,随之而来的将是在入院、院内活动限制全面升级。随着一举一动都被纳入严格监控,医药代表们所面临的压力也空前加大,务必时刻绷紧合规这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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