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东方中医院

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下列医疗机构因经营不善,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德州东方中医院

登记号:PDY10461X37140217A2101

地址:德州市新铁西南路58号楼30号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的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识别)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08月15日

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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