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长安汽车发布《关于<投资合作备忘录>进展暨联营企业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司联营企业阿维塔科技拟于8月20日上午在重庆与华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阿维塔科技购买华为持有的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引望”)10%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5亿元,同时阿维塔科技拟与华为、引望签署《股东协议》。
引望为华为剥离车BU成立的智能车部件公司。本次交易后,阿维塔科技对引望持股比例为10%,华为对引望持股比例为90%。根据交易协议,引望董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根据股东持股比例确定董事会席位;其中华为有权提名6名董事,阿维塔科技有权提名1名董事。
交易定价依据: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所记载的目标公司 2024 年 1 月 31 日(即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基础,各方相应确定标的股权交易价格。转让价款的支付:转让价款分三(3)期支付,相应分别设置付款先决条件。
流程审计:
一、长安汽车入股基于华为车BU成立的公司终于艰难落地。但此方案与去年11月《投资合作备忘录》(核心内容见下图)已经有了很大的区别。
(一)长安汽车投资,变为阿维塔投资。阿维塔本来就是长安汽车、华为和宁德时代三方战略合作的产物,“共同开创领先的全新一代智能电动汽车技术平台CHN”,也就是说阿维塔本来就是华为的关联方。可以理解为,长安汽车对进一步扩大与华为的合作持谨慎态度,这与当时长安汽车和华为签署协议时的积极态度有很大不同。
(二)投资占比从不超过40%,降为了10%。这使得阿维塔成为了一个参与方,给其他车企入股留出了足够大的空间。
二、阿维塔入股方式是从华为收购股份,而不是引朢增资入股。引朢资本没有扩张,华为将把这部分资金用到更需要的地方。其他企业入股也很可能采用类似的方式。
三、赛力斯、江淮、奇瑞、北汽很可能采用类似的方式入股,获得个位数股份,但估计大多数不会获得董事席位。阿维塔虽然有董事席位,但最终引朢的董事席位中,华为应超过半数。
四、总体看,HI模式和智选模式(后改为鸿蒙智行技术生态联盟)前端正逐渐融合、同化,区别主要体现在后端。HI模式由车企自己销售,而联盟由华为终端销售,包括开发布会到营销推广都由华为终端负责。“鸿蒙智行技术生态联盟”这个词有严重误解,引朢独立后,真正的“技术生态联盟”应该是引朢主导,而非华为终端。华为终端销售汽车仍是智选模式,且华为终端应逐渐弱化在“X界”或其他汽车产品定义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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