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胖妲己
前几天,陕西一家叫做“贞观”的自媒体公众号发了一篇关于独居女生在出租屋离世的文章,题目是“一个外地女孩,死在了我出租的公寓”。大意是一位出身贫寒却努力打拼但学业和求职都经历了较多波折的女孩,在异乡的出租屋孤独离世。不得不说,这是一桩令人遗憾心痛的悲剧。然而由于事情过于离奇,细节也不完全真实,比如比如这个女生并非211大学生,并非考公遭遇不公等,因而受到很多媒体和媒体人的质疑。
但实事求是的说,首先必须明白,这是一个自媒体,不能要求一个自媒体每个细节都完全没问题,它不是调查记者,不具有采访报道的权力,只要基本事实无误就好,关键是这个文章让公众注意到了这么一个女生陷于死地、死在出租屋的的事实,而大部分传统媒体所做的求证也是由此而起,不然这个事情也就淹没不见了。所以就这一事情被看见而言,作为自媒体的“贞观”无可厚非。
问题是我们的所谓严肃媒体都求证了个啥?
“死者女生系专升本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并非文中所说的毕业于211”,是不是毕业于211大学影响这个女生死亡的性质吗?还是说毕业于211的生命就比毕业于普通本科大学的生命珍贵?死亡面前还要分三六九等吗?难道不是一个专升本的女孩更努力、不幸去世也更值得惋惜吗?
媒体求证说“骨灰是按当地风俗撒进河流中”,并不是扔掉了,一般普通人的理解“撒进河流中”不就是扔掉了嘛!纠结这个字眼究竟吃吃错了药还是吹毛求疵?
媒体还煞有介事的求证,引用当地官方回应称,“经查陈某某参加两次宁夏事业编统一考试、一次宁夏公务员统一考试,均未能进入面试环节,并非文章所描述的“多次取得家乡省份事业单位笔试第一的成绩。”问题是即使不是单位笔试第一,这个多次考公事实不可否认吧?
难道说这些细节不符这个女孩就不是女大学生了?她的努力就是努力了?她在异地的死亡就不是死亡了?什么时候媒体和媒体人都这么洁癖了?媒体和媒体人自己的新闻报道有完完全全一模一样的细节确认吗?而且,媒体人可以这么严格要求自己,对一个不具有新闻采访资质的自媒体要求这么苛刻这是变相威胁不让人说话吧?
不是说媒体不能求证,也不是说自媒体贞观这一文章为凸显冲突、夸大事实甚至编造细节无辜,但夸大其词渲染冲突是传统媒体新闻和非虚构写作一直以来的锢疾,是通病,要改都得改,而改的首要约束对象应该是具有新闻采访资质的法定媒体,而不是一般人;另外,如果对这个文章都是口诛笔伐、求全责备,是不是这样的民间写作就很难出现了?
反过来说,媒体要求证,不应该是关注关心这个女孩为何社会价值扭曲,一心只想考公?为什么一个绝望的女生,缺少社会支持系统,一个多月默默死去,我们的社会主义关怀哪去了?要不要还原一下这个女孩最后几个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些不更重要吗?
总的来说,自媒体的报道所起的作用应该类似报警功能,就像一个人在人群里大声说“有人被杀死了”,至于说细节上的被三刀杀死还是被五刀杀死是警察要认定的事儿,但无损于这个人被杀死的事实。而媒体当然也可求证是几刀杀死,但不能说三刀杀死就是谣言,五刀杀死就是真相。
一个有瑕疵的报道总好过于没有报道,有些评论说这是吃人血馒头,因为阅读量高吸引了公众的注意力,问题是这样的文章没有流量公众不阅读是不是也会被指责为公众没有同情心?没有流量、没有人看是不是就没有这样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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