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务教育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原建档立卡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年生均小学1250元、初中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按国家基础标准50%确定。

3.郑州户籍困境儿童生活补助

义务教育阶段的困境儿童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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