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逆行怎么了?我打你怎么了?”

“你报警啊” 。

这是8月28日发生在山东青岛崂山景区令人忿忿不平的一幕。当时一名路虎女司机因逆行插队不成追尾大巴车,之后将事故原因迁怒于对向正常行驶的男司机,疯狂辱骂后狂扇十几耳光,男司机被打的得口鼻出血,对方还口出狂言,最后驾车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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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当地警方发布情况通报称:涉事女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拘留十天,外加罚款1000。

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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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通报

对此,许多网友认为处罚太轻。建议把“行拘”变“刑拘”,按寻衅滋事罪来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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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逆行、加塞、追尾导致交通事故,不仅违反交通法规、扰乱交通秩序还危及了公共安全。不仅如此,无故殴打他人,肇事逃逸……简直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架势,完全置法律法规于不顾,不知道她到底是“路怒”还是“法盲”?

如此嚣张跋扈的人,会是什么来头?难道是有特殊背景还是背后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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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视频的另一幕也让网友议论纷纷,当时男司机被打后,旁边一男子劝男司机“别还手,还手就理亏了”,看到这里许多网友破防了,都被打得满脸鲜血了还要一忍再忍,前不久上映的《二十一条》是一点没起到宣传作用啊?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当时男司机还手会是什么后果呢?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同时第二十条也规定了: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据此来看,面对辱骂殴打,男司机完全没必要忍气吞声,起码可以采取警告、推开、阻挡等自卫措施减少伤害。当然应该注意自卫力度,如果过度反击造成对方严重伤害,可能就演变成过失伤害导致承担刑事责任。

在此,也想奉劝那位女司机以后要收敛一点了,不会每次运气都这么好的。

遇到这种情况,你会选择正当防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