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区司法局巩固发展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平安新邱”“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全面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支解决基层问题、善于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铁军。

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不断巩固“第一道防线”作用。区司法局始终将“化矛盾、保平安、普法律、促和谐”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神经末梢”。3个司法所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打通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最后一公里”。每月定期召开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研判会议,指导各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强化日常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筑牢矛盾纠纷源头防线。今年以来,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累计参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97件,化解成功率98%;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参与化解“阜政通”平台移交案件112件,调解成功105件,成功率93.75%。
夯实基层调解战斗堡垒,不断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发挥基层司法所战斗堡垒作用,注重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坚持选优配强司法协理员,持续提升司法所在群众中的感召力、影响力。积极组织社区干部、专职网格员、楼长单元长参与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为及时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奠定坚实基础。定期组织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开展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培训,平均每年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291件,直接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19件,开展法治宣传讲座22次,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92人次,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优化多部门对接联动,不断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不断深化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力量多元融合、衔接联动的调解工作新格局。按照《关于加强“四所一庭”联动 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组建了包含司法所干部、公安民警、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人民法庭立案庭负责同志等人员组成的调解专家团队,着力破解辖区疑难纠纷案件。通过积极与镇街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辖区派出所对接,对公安接警中适用人民调解调处的纠纷案件及相关材料进行转递,由司法所组织专职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机制不断巩固。今年以来,依托“四所一庭”模式转办人民调解案件60件,化解60件;转接公安部门移送矛盾纠纷151件,化解138件。

打好“普法+调解”组合拳,不断打造以法促调新格局。将矛盾纠纷化解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有效提升辖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讲、“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为契机,积极提升人民调解群众知晓度。在调解过程中加大法律知识宣讲,努力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变为群众学法明理的过程。将调解与普法教育有机结合,切实做到以法促调,全区司法所平均每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33场次,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