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心城区在建违法建设快速查处工作机制》2024年5月13日印发,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阶段来,汕头市各区县认真贯彻实施,始终保持防违、查违、拆违工作高压态势,对在建违建做到即发现即拆除,合力维护城乡规划建设风貌。近日,金平区、龙湖区部分街道及时查处拆除了一批在建违建,深入推进治违工作。

6月25日,龙湖区新海街道属地村委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辖区内七大线东南路段有村民违章搭建木板房。新海街道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后于7月2日及时组织对违法建设进行拆除,现已拆除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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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12345热线接到市民反映金平区鮀江街道农民路乌船下汕头大学后面有人毁林造厂房。金平区鮀江街道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后立即组织对违法建设进行拆除,现已拆除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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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龙湖区外砂街道东溪洲属地村委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东溪洲有村民在树林里违章搭建简易帐篷使用明火。外砂街道及时组织现场检查,现场向当事人宣讲违法建设查处相关政策法规,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并拆除,当事人已按要求于7月19日拆除违章搭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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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市治违办将持续推动《汕头市中心城区在建违法建设快速查处工作机制》的执行落实,坚持新增建设“零容忍”原则,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将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

认真落实巡查工作

各镇街健全完善违建常态化防控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对违建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处理。在例行巡查中发现新增违建,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停止建设,及时制止违建行为,切实做到“露头就打”,营造高压态势,杜绝新增违建。

做好治违政策宣传

结合日常执法巡查等工作,适时向群众宣讲规划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增强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建设意识,最大限度取得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组织各村(居)、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开展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不断加强拆违控违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的控违氛围。

依法拆除在建违建

认真落实《汕头市中心城区在建违法建设快速查处工作机制》发现受理、调查取证、责令限期拆除、强制拆除四个步骤,严格拆除整治各类私搭乱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