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8 月 17 日,一场突如其来的冲突打破了宁静。46 岁的教师郝某某与郭某某在电话中发生争吵,随后在自家小区门口,郝某某惨遭郭某某持菜刀砍伤。危急时刻,与郭某某同行的王某某夺下菜刀扔在路边,郭某某跑离现场。

然而,故事并未就此结束。郝某某在被砍四刀后,心中的愤怒与恐惧或许难以平息,他向郭某某跑离的方向赶去。在 50 余米开外,两人再次相遇,冲突瞬间爆发。郝某某持砖头将郭某某打伤,最终郭某某在医院治疗 20 余天后死亡。

法院一审认定郝某某不属正当防卫,判处其 10 年有期徒刑。但郝某某坚称自己是正当防卫,他的家属也对此判决表示难以接受。毕竟,郝某某在遭受严重伤害后,面对曾对自己挥刀相向的凶手,其恐惧与自卫的本能或许在那一刻占据了上风。

据了解,郝某某与郭某某此前因零活工钱有过不愉快,这本是一桩可以通过沟通解决的矛盾,却最终演变成一场悲剧。阿尔山市公安局出具的司法鉴定书显示,郝某某面部的颧弓骨折可以被砖块击打形成,这也证实了郝某某所遭受的严重伤害。

2024 年 8 月 12 日,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控辩双方就郝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展开了激烈辩论。同案人员王某某庭上称看到郭某某再次殴打郝某某且手里拿着砖头,而公诉机关则认为郭某某刀被夺下后离开现场,伤害意图已实质结束,两人再次相遇属于互殴,郝某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伤害。

郝某某的辩护律师朱孝顶表示将继续为郝某某做无罪辩护。这起案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究竟郝某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法律的界限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该如何准确界定?人们期待着公正的判决,既能够维护法律的尊严,又能充分考虑到当事人在极端情况下的本能反应和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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