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补办公章、财务章等公司印章,通常需要先在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然后到指定的印章刻制企业刻制新印章,在补办印章的过程中,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可能需要登报声明原印章作废,以下是相关流程:

1、准备材料:一般情况下,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公安机关的备案证明、原印章丢失的报警回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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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安机关备案:携带上述材料到公司注册地所属的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进行备案,填写《印章备案申请表》。

3、登报声明:在深圳市主流媒体上(如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等)刊登印章丢失声明,声明内容包括公司名称、丢失的印章名称、印章编号以及声明作废的意思表示。

4、刻制新印章:在完成登报声明后,可以到经公安机关指定的印章刻制企业刻制新印章。

5、领取新印章:刻制完成后,携带相关材料和登报的报纸到公安机关领取新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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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使用新印章:领取新印章后,公司就可以开始使用新印章进行经营活动。

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可能会随着政策的调整而变化,建议在进行补办公章财务章等事宜时,咨询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安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由于登报声明有一定的格式要求,也可以咨询相关报社或专业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