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救命啊,救命啊……”
1977年10月,射洪县棉纺厂女宿舍楼内,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
当众人赶到的时候,只看到一名头戴黄色军帽、身穿工作服的中等青年从二楼跳窗逃跑。
当警方迅速赶到后,不禁被眼前的景象所惊呆,受害人何晓月(化名)已经昏死过去,其全身赤裸,下身更是狼藉不堪,床上还残留着挣扎过的痕迹。
“可恶,我一定不会放过这个流氓!”
01
刘警官是射洪县派出所内的一名干警,有着多年的刑侦经验,然而,最近一桩离奇的事件却让他头疼不已。
“怎么会抓不到呢?这个狡猾的犯罪人难道凭空消失不成。”
只见刘警官一边抽着烟,一边凝神会聚的看着眼前多个受害者的报告,忍不住陷入了沉思。此时,一旁的另一名警察干事不由说道:
“现在已经有好几起女性受害案发生了,射洪县人心惶惶,如果再不抓到恐怕我们交待不过去了。”
“哼,我就不信他能翻出天!”
刘警官当即一摔帽子,决定来个守株待兔。
原来,射洪县最近一段时间,接二连三出现“采花大盗”,不仅丢钱丢物,而且多数向女性下手。
几名女子先后遭到采花贼的毒手。
然而,令警方疑惑的是,这名采花贼在几个月内,多次在物资管理局以及射洪县纺织厂内作案,似乎对这一片十分熟悉。
对方每次作案后,总是能够利用便利地形逃之夭夭。
不过,警方也发现一点,就是这名犯罪分子色胆包天,不仅强奸女工人,而且还多次偷盗女工衣服,甚至变相的挑衅警方。
于是,射洪县公安局组成专案调查小组,决定化被动为主动,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为了极大可能的防止犯罪分子逃跑,民警组成多个防范小组。
在各个女工宿舍各出入口铺设了密网,只要犯罪分子一踏入这里,就休想再逃。
果不其然,10月15日凌晨1点钟的时间,一名鬼鬼祟祟的黑影偷偷潜入棉纺厂新建女工宿舍一楼。
此人轻车熟路,从怀里悄悄拿出一根铁丝,几个动作下,宿舍内的窗户从外朝里打开。
男人165的个头闪身跳入,只见他紧盯一排排女工的衣服,然后将其全部踹在怀里。
此时,男人不知道的是,专案组早已经部署了天罗地网,等待着要将男人抓个现行。
“各部门注意,一定不要打草惊蛇,犯罪分子跳下窗后将其抓个现行。”
然而,专案组人员还是小瞧了犯罪分子,只见他逃跑速度很快,十分熟悉厂区的道路,几个回合之下,就将一大批人给甩了出去。
“快看,在那里!”
一名专案组人员发现,犯罪分子从旁边的红薯地跑过,于是,民警们拔腿就追。
此时,犯罪分子也显得有些惊慌,迅速扔下手里的女性衣物,混在刚刚下班的纺织厂职工中溜出。
“哼,又让他逃了。”
刘警官狠狠地踹了旁边的围栏一脚,对犯罪分子的狡猾十分生气。
之后,他开始折返回事发地,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
“头,在红薯地里发现了一双白色的胶底鞋,还有一线电线。”
看着这些熟悉的作案工具,所有人陷入沉思。
02
经过专案组连续的探讨,他们得出几个结论:
一是犯罪分子十分熟悉纺织厂地形
二是都是凌晨之后黎明之前作案
三是对方喜欢穿拖鞋或者胶底鞋,熟悉电路。
针对这几个特点,民警也对犯罪分子的外貌进行了确认:对方男性,个子不高大约一米六五的样子,懂得电工知识,对周围十分熟悉。
于是,民警开始有针对性地向周围进行摸排,希望可以获得有用的信息。
然而,就在这时,一对哥俩表示,他们有一个情况需要向警方反映。
原来,在某天夜晚,王某兄弟两人因为加夜班,回家比较晚。
在路过纺织厂女工宿舍时,发现墙角里一名男子在吸烟。
兄弟俩当时被吓了一跳,忍不住问道:
“是谁,谁在那里?”
“群专部执行任务。”
听到这里,两兄弟不敢多做停留就回家了,可是回到家后,两人忍不住犯嘀咕,因为群专部早就没有了,为什么那个人要那样说呢。
兄弟俩也没有细想,就睡下了。
后来,第二天听说民警抓的犯罪分子逃走了,兄弟俩不知道有没有关系,所以忍不住将疑问说了出来。
“好,太好了,你们还记得他的面目吗?如果让你们指认,是不是还能认出。”
“嗯,没问题,肯定认得,他太好辨认了……”
“对方长得很白,而且有点瓜子脸,本地口音,戴着一顶黄色的军帽,好像在哪里见过。”
“好,这次我们不能打草惊蛇,要暗中进行辨认寻找,找到后立即回来报告。”
于是,几人开始分头行动,几天后,王某兄弟俩人就带来一个好消息:
“刘警官,我们知道是谁了?”
“谁?”
03
“他太像射洪县建筑公司木工王友林了。”
“确定吗?”
“嗯,非常确定!”
随后,刘警官立即让办案民警调集王友林的资料,发现对方虽然没有在射洪县棉纺厂工作,但是其妻子却在这里工作。
而且他曾经在射洪县广播站工作过,对电工的工作十分熟悉,最重要的是,他喜欢穿拖鞋,还经常带着一顶黄色军帽。
然而,就在这时,一名民警来到居委会调查王友林情况,得到的评价却出乎所有人意料:
“友林啊,这可是个老实人了,根本没有那方面的劣迹,就算相信别人有那事,都不可能是他。”
显然,这位居委会口中的老好人却疑点颇多。
为了确认王友林到底是不是犯罪分子,经公安局局长批准,对王友林家中进行秘密搜查。
“头,快看,这些东西。”
只见一把电工刀和一支天鹅牌电筒,还有一些女人的被盗物品,而且在王友林的桌子上发现了一些红色胶膜和绿色胶皮电线。
警方立即对这些物品进行了鉴别,发现正是前几起案件的被盗物品。
看来,王友林就是犯罪分子无疑了。
于是,警方立即对王友林进行了逮捕,然而,面对证据,王友林却依然不肯认罪伏诛:
“这些都是我自己买的东西,凭什么说是我偷的。”
眼见对方丝毫没有一点认罪的意识,于是,警方对王友林的妻子杨某进行了传唤。谁知,杨某直接将丈夫的所作所为和盘托出。
“这些都是王友林自己干的,与我没有任何关系,他的那些脏品都藏在我父亲家里。还有一些已经卖给隔壁村里的收废品站的。”
听到这里,警方立即来到杨某家里,发现了那些被王友林盗窃的东西,甚至在隔壁村的废品站看到了已经卖出的盗窃物品。
“你还有什么话说,就算你不承认,这些证据也能够让你判几年。”
看到罪证物证俱在,王友林才低下了犯罪的头颅,将自己的所作所为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04
原来,1977年7月夜晚,王友林一个人百无聊赖,忍不住来到棉纺厂附近的大桥上抽烟。远远的突然发现三个纺织女工结伴走来。
此时,夜晚的王友林一个人内心十分孤寂,看着其中一名女子曼妙的身材,忍不住心痒难耐。
他悄悄隐藏在路旁,等到对方刚过的时候,突然向三人发难。
其中两人被王友林打晕,而另外一旁的女人受惊不已,就想要逃走,可她哪里是王友林的敌手,很快就被拖入旁边的玉米地。
“不要,求求你,放过我。”
然而,还不等对方说完,王友林直接双手掐向了对方的脖子。
随后,女人陷入昏迷。而这时,看到女人亭亭玉立的身体,男人心痒难耐,立即扑了上去。
之后,男人随即从对方身上搜到了20元的现金和几张粮票,并将女人的衣服全部拿走,剩下赤身裸体的女人一个人躺在玉米地里。
等到女人清醒之后,看着自己身上遗留下来的痕迹,忍不住嚎啕大哭,之后,女人选择了报警,但警方却一直没有任何收获。
然而,没过一段时间之后,王友林再次控制不住欲望,他这次将目光对准了物资局打字员女孩张某。
由于之前的一段时间,他曾经来这里帮助对方修理线路,所以对这里十分熟悉。
特别是张某的靓丽容颜一直让其不忘。
于是,为了防止对方认出,便潜入了张某得宿舍。
谁知,对方竟然意外醒来,甚至还抓掉了王友林的口罩,害怕东窗事发,他便逃之夭夭。
听着王友林的这些犯罪经历,警方工作人员也是难掩激动之情,没想到看起来的老实人竟然才是不折不扣的恶魔。
面对王友林的无恶不作,最终经过法院判决,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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