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审批(延续、变更、注销及补办)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检测机构(公司)报告代办机构(公司)服务:
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河北(石家庄)、甘肃(兰州)、青海(西宁)、陕西(西安)、河南(郑州)、山东(济南)、山西(太原)、安徽(合肥)、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江苏(南京)、四川(成都)成、贵州(贵州)、云南(昆明)、浙江(杭州)、江西(南昌)、广东(广州)、福建(福州)、海南(海口)、新疆(乌鲁木齐)、内蒙古(呼和浩特)、宁夏(银川)、广西(南宁)、西藏(拉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二、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三、实施主体
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2、《消毒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7号);
3、《国务院对明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五、申报条件
(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许可延续审批
1、应当符合卫生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
2、应当具备生产消毒产品相应的生产厂房、生产设备和检验条件;
3、具备企业卫生质量管理的组织和制度、质量保证体系;
4、企业应承诺其生产经营行为及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等要求。
(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变更审批
1、取得卫生许可证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路名路牌发生改变的;原批件遗失或破损的;
2、生产工艺、生产车间布局发生改变的;生产方式、生产项目、生产类别发生改变的,以及生产企业迁移生产地址、另设分厂或车间的,不属于变更范畴,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新证办理的要求,重新提交材料并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六、申报材料
(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1、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1份;
(2)生产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1份;
(3)生产场所厂区平面图1份;
(4)车间布局图1份;
(5)生产工艺流程图1份;
(6)生产检验设备清单1份;
(7)质量保证体系文件1份;
(8)拟生产产品目录1份;
(9)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
注: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2、消毒产品分装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1)消毒产品分装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申请表1份;
(2)生产场所厂区平面图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1份;
(3)生产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1份;
(4)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清单1份;
(5)产品目录质量保证体系文件1份;
(6)合同协议书复印件1份;
注: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延续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延续申请表1份;
2.生产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1份;
3.生产场所厂区平面图1份;
4.车间布局图1份;
5.生产工艺流程图1份;
6.设备清单(生产和检验)1份;
7.产品说明书1份;
8.质量保证体系文件1份;
9.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
10.卫生安全评价报告1份;
11.卫生监督意见书复印件1份;
1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13.产品目录1份;
14.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告知承诺书2份;
注: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变更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复杂变更
生产工艺、生产车间布局发生改变的;生产方式、生产项目、生产类别发生改变的,以及生产企业迁移生产地址、另设分厂或车间的,不属于变更范畴,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新证办理的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变更申请表1份;
(2)生产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1份;
(3)生产场所厂区平面图1份;
(4)车间布局图1份;
(5)生产工艺流程图1份;
(6)设备清单(生产和检验)1份;
(7)质量保证体系文件1份;
(8)拟生产产品目录1份;
(9)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
(1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注: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变更(不涉及现场审核的简单变更)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路名路牌发生改变的: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变更申请表1份;
(2)变更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注: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注销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注销申请表1份;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注: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五)省级委托下放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遗失或损坏补办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遗失补办申请1份;
2.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注: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七、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办结→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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