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2万元
路桥区旧房装修补贴
申领指南来了
01
补贴报名时间
活动报名办理结束时间
为2024年10月18日
02
补贴范围和标准
1.消费者购买用于旧房(2022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的住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8项物品和材料(不包括智能设备),按照上述品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或者多套房补贴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2万元。
2.同一套房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消费者可从高享受。
3.本次补贴的对象以2024年8月22日之后购置装修材料发票开具的时间为准。
03
补贴申领流程
(一)备案(报名)
拟申领装修(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的需进行备案,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个人),并与住宅房屋装修人或物品材料采购人、发票抬头主体、购置补贴接收主体相一致。
1.消费者需通过物业在“浙里办-浙里物业-装修备案申请”;
①打开手机浙里办APP
②搜索浙里物业
③进入住宅房屋装修备案。
2.农房和无物业管理的楼房向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要做好登记,并向镇(街道)备案。
登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房屋装修原平面图纸或改动后装修图纸或说明;
(3)房屋合法权属文件。
(二)摇号
区建设局在收齐备案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使用公证处的摇号软件并公证,按中号业主先后确定排名,并在“路桥住建”微信公众号和路桥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uqiao.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因本次资金有限,补贴金额为282万,按摇号排名从先到后,补完为止。本次补贴活动后续如有资金补充,按顺序递补。
(三)申领
中号消费者在接到镇(街道)的电话后,5个工作日内到镇(街道)办理申领补贴手续。
申报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2)备案通知书;
(3)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4)与企业签订的装修(服务)合同;
(5)纸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发票抬头需为申请人,发票应明确物品数量与单价;
(6)支付凭证(或收据),开具单位需要与发票一致;
(7)物品材料清单(附件8);
(8)房屋改造前和改造后(或装修开工后施工)照片(附件9);
(9)申领补贴承诺书(附件10);
(10)产权人银行账号。
(四)审核
1.资料审核。各镇(街道)对中号消费者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核对补贴材料及金额等是否符合要求,申报材料有误的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充递交,逾期视作放弃本次申报,需重新申报。因无法联系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2.实地核查。各镇(街道)对中号消费者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核对实际装修情况与申报资料是否一致,实地核查情况与申报资料不一致,取消此次补贴资格;申请人应对申领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一旦发现有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数据比对。区建设局与区民政局在补贴发放前对房屋数据进行比对,避免同一套房重复享受补贴政策。
4.拨付。申领材料符合补贴条件且数据比对无重复的,区建设局经公示后拨付补贴资金。
5.补贴咨询电话
区建设局咨询电话:0576-82580128
区综合执法局咨询电话:0576-82457573
路桥街道咨询电话:0576-82441830
路南街道咨询电话:0576-82511393
路北街道咨询电话:0576-89217345
螺洋街道咨询电话:0576-82355308
桐屿街道咨询电话:0576-89203870
峰江街道咨询电话:0576-8268350
新桥镇咨询电话:0576-82660032
横街镇咨询电话:0576-82655172
蓬街镇咨询电话:0576-82723712
金清镇咨询电话:0576-82885083
附件
附件8路桥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物品材料清单.docx
附件9路桥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前后对比图登记表.docx
附件10申领补贴承诺书.docx
来源:区建设局
编辑:周璐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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