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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节奏、高竞争的商业社会中,企业间的竞争早已超越了单纯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转而向更深层次的企业文化、品牌信誉以及市场口碑延伸。近期,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报道了德州市德城区呼女士与德州天禾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装修纠纷,再次为企业敲响了警钟:在商业活动中,契约精神才是最宝贵的无形资产,也是最佳的营销手段。

契约,作为双方或多方之间达成的法律性协议,其本质在于信任与承诺。呼女士选择将老房子托付给天禾居装饰公司,是基于对公司品牌、服务及专业能力的信任,而这份信任则通过一纸合同得以固化。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装修材料、价格、质量等关键要素,特别是“材料以次充好十倍赔偿,不符合标准砸无赦”的条款,更是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和保护。然而,当实际交付的装修成果与合同约定相去甚远时,消费者的信任被严重损害,企业的信誉也随之崩塌。

面对问题,天禾居装饰公司的回应虽有一定的解释和补救措施,但显然未能充分体现出契约精神的核心——即无论遇到何种困难,都应坚守承诺,勇于承担责任。一套柜子如果只有柜门是品牌货,而柜体却是另外板材,这不得不让人产生遐想。公司负责人以“厂家下错单”为由试图将责任的承担义务进行转移,忽略了自身作为合同主体应尽的审核和监督义务,更忽视了消费者因信任而付出的代价。这种逃避责任的行为,不仅无法挽回消费者的信任,更会在市场上引发连锁反应,损害企业的长远利益。

契约精神不仅是商业活动的基石,更是企业品牌建设的核心要素。一个真正有远见的企业,会视契约为生命,将诚信经营视为企业的生命线。在面对问题时,他们会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以实际行动赢得消费者的理解和尊重。这样的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可持续发展。

事实上,呼女士和所谓的厂家之间并没有协议,也没有法律关系,天禾居装饰公司作为合同的相对方,必须将诚信经营放在首位,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才能在市场上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特邀评论:张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