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涉黑案被告人辩护的律师曾某,在休庭期间损坏法庭内部屏蔽器,被洛阳警方以扰乱单位秩序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暂缓执行)。
该事件持续发酵,引发业界广泛关注和讨论。专家学者、业界精英就处罚依据是否正确、处罚决定是否适当等问题争论不休,暂时还没有明确结论。
专家学者、业界精英更熟悉法律上的事情,在此不敢妄言对错。不懂法律,但律师却见过不少,他们给人的普遍印象都是性格低调沉稳,行事按部就班,很少有像曾某这样不守规矩的!
那为何曾某如此不守规矩呢?想彻底搞清楚这个问题,必须先得了解吕某履历。按照华律网上的自我介绍,曾某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现为某律所专职律师。执业以来,曾成功代理了刘某某涉合同纠纷追回百余万损失,朱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再审改判挽回上仟万元经济损失,陈某某刑事案件37日内成功无罪释放等案件。
光鲜的外表背后,一则处罚决定显得格外刺眼。长沙律协公众号曾发布消息称,2017年12月,湖南某律所律师曾某在庭审过程中,扰乱法庭秩序。依据《律师法》相关规定,律师存在“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将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2018年11月2日,长沙市司法局给予曾某停止执业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原来曾某已经不是第一次不守规矩了,纯属好了伤疤忘了疼,推测绝对是性格原因导致屡教不改。就拿他所代理的案件来说,一般情况下代理涉黑案件风险巨大,敢接这烫手山芋的律师必定是胆大心细。在该案开庭前,曾某等律师就对法庭安装屏蔽器提出异议,在未获回应后,他竟擅自动手关闭屏蔽器想必是脾气火爆。关闭过程中,失手导致屏蔽器意外掉落,一条线断裂,也体现出他行事上大手大脚。
除性格原因外,守不守规矩有时候还与规矩本身合不合法、有无道理相关。律师的职责就是在法律范畴内,按照一定的规矩行使职责,维护被代理人合法权益。曾某在认为自身权益受损的情况下,虽未遵守法院定下的规矩,但从“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角度看,也不能说完全就做错了。
世人都知道“老虎的屁股摸不得”,不守规矩的曾某明知故犯,不仅摸了还惹得老虎一身骚。此案开了头后,以后再遇到涉及屏蔽器的问题,恐怕各方都再也不敢轻举妄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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