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对于家庭财产的处分,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协商、共同决定。
那么,如果未经配偶同意以家庭财产对外提供担保的,是否有效?
最高院在《冯春花与马晓琴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再审案》中明确:
在未征得财产共有人同意的情形下,部分共有人承诺以共有财产为他人借款合同下的债务提供保证,系无权处分。该承诺损害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其余共有人对此未予追认的情况下,其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即具有诉讼利益,有权利主动诉请法院确认影响其权益的担保条款无效。
据此,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以家庭财产对外提供担保,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对另一方无效。
那么,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另一方如何维权?
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提供担保,配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 收集相关证据:
证明不知情的证据:收集能够证明自己对担保行为毫不知情的证据,例如当时自己不在场的证明、没有参与相关讨论或签字的证据等。如果担保合同上没有配偶的签名,这本身就是一个重要的证据。
证明未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的证据:要证明该担保行为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无关。比如,收集家庭的收支记录、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证明、家庭日常消费的凭证等,以说明家庭没有从该担保行为中获得任何利益,且该担保并非为了满足家庭生活或经营的需要。
2. 向法院提起诉讼:
确认担保合同无效: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未征得配偶即财产共有人同意的情形下,承诺以家庭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系无权处分,配偶对此不予追认的,该承诺无效,并对配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配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担保合同中涉及以夫妻共同财产提供担保的部分无效。
主张财产分割:如果因为一方的担保行为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可能面临被执行的风险,配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分割财产时,可以请求法院将涉及担保的债务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剥离出来,明确该债务为提供担保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承担还款责任,从而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3. 申请财产保全:如果发现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因为一方的担保行为而受到侵害,配偶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可以冻结相关财产,防止其被转移或处分,以便在后续的诉讼中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4.寻求律师帮助: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可以为配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诉讼策略。配偶在维权过程中,应及时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知法守法,希望大家都能充分使用法律武器,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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