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郭先生经营13年的汽车贸易公司,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010年8月22日申请人与当地农户杜先生、曾先生签订无固定租赁期限的《租赁协议》,承租位于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白石社区农场组地块(以下称案涉地),并在此进行经营行为。2022年5月16日,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办事处连同多个部门对郭先生的汽车贸易公司作出《限期搬离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2022年6月10日前自行搬离并自行拆除在地上形成的建构筑物。对此郭先生对《限期搬离通知书》程序不合法,并于2022年5月30日向翠屏区人民法院提前了行政诉讼。诉讼过程中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9月3日又向郭先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以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国有土地为由责令申请人退还案涉地,并处以罚款1333800元。后经了解,案涉地块上诸多商户中,仅有郭先生的汽车贸易公司一商户被作出处罚强拆,其他几十户商户同样通过与出租人签订租地协议的途径,在该地块上建设建筑物用于经营,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未对此作出过任何处罚和强制拆除,且其他主体现仍在正常使用土地,并且正常经营。这让郭先生想不明白的是,经营13之久的汽车贸易公司突然间变成非法占用国有土地了,13年来向出租人支付230余万元的租金,向国家纳税100余万元,向税务部门缴纳土地使用税,对此郭先生更加想不明白,处罚对象怎么是自己,为什么不是承租人?真正非法占用的承租人(受益人)不被处罚,这样的执法行为明显属于选择性和针对性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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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限期搬离通知书》诉讼阶段法院未作出结果的时候,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处罚决定书未了结的同时,由街道办事处实施的暴力强拆又来了,于2022年11月10日早上6点左右突如其来的事情发生了,当时郭先生夫妇正在睡梦中,公司突然停电了,郭先生以为是正常停电随即起床查看原因,去电表处一看电线被不明原因剪断了,随后郭先生返回来时看见有几个不明人员在房顶破坏监控,当时郭先生就问到你们是干什么的,为什么闯入我公司破坏我的监控设备,无人理会,郭先生立即打电话报警,确无济于事、无处救济,他们抢夺郭先生手机不准录像、拍照,强行控制郭先生,郭先生只能眼睁睁的看到自己辛辛苦苦经营了13年之久公司被毁于一旦。在被强制拆除后,郭先生就暴力强拆事件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判决街道办事处强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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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法院判决街道办强拆违法,但郭先生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130余万的罚款,成了郭先生最大的困惑,街道办强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罚,可笑的是把郭先生公司搞跨后,所谓的国有土地依然对外出租入住该地、建设,难道他们就不属于非法占有国有土地吗?为什么不去强拆处罚呢?

郭先生被强拆造成巨大的损失又面临130余万的罚款,因为此事件郭先生2023年9月向四川电视台新闻栏目进行了求助,想通过这样的方式对自己遭受的事情一个说法,可万万没想到该新闻被阻止下架了,该事件至今近2年了,他公司的机具设备、办公用品、配件等,已经成了锈迹斑斑的废品,无人过问。

2024年9月20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法院申请对汽车贸易公司强制执行,

1、申请执行郭先生(汽车贸易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申请执行缴纳130余万元罚款,并加处罚130余万元的罚款,合计罚款260余万元。

郭先生和农户签订的租赁合同和郭先生的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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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先生和农户签订的租赁合同和郭先生的处罚决定书

让郭先生可笑的是2022年11月10日公司就不存在了,现在强制执行要求郭先生退还土地,他拿什么来退,土地根本不是郭先生所掌控,况且现在土地依然对出租,由其他经营者经营,这可是天大的笑话,这样的职能部门是失职、是不作为、是乱作为、还是已罚款为目的呢?

现在郭先生申诉无门, 希望相关单位予以重视,公平公正处理郭先生的事情,还郭先生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