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科研成果以客观世界数据为对象,其设计与实现遵循严格的数学原理和科学方法。而计算机验证则是检验其真实性与有效性的金标准。
然而,河南省一建公司却公然违背这一科学准则。他们声称用两个月开发出的“苹果型”数据库成果,却从未对其进行上机验证。这一行为使得该成果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受到严重质疑。更为恶劣的是,河南省一建还围绕这一未经验证的“苹果型”数据库伪科学成果提起了虚假诉讼,企图通过法律手段为其披上合法外衣。
在诉讼过程中,河南省一建诉讼代理人付荣乐虚假陈述,声称“一个小时推出数据库元素表”。
鉴定人李连璧更是伪造“3:7”数据,作伪证。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科研诚信和司法公正的原则,给整个科技界和司法体系带来了极大的损害。
该虚假诉讼案不仅干扰和破坏了中州大学数据库方向的前沿科学研究,更对科技界的声誉和形象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相关责任人的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必须依法严惩,以维护科研创新和司法公正的良好环境。
河南省一建“苹果型”数据库虚假诉讼案是一起性质恶劣的违法事件,它严重挑战了科研诚信和司法公正的原则,忽视了数据库成果有标准答案、上机验证是金标准的科学准则。这一事件提醒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坚决打击任何形式的科技造假和司法不公行为,维护科技界的声誉和形象,推动科学技术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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