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大米被重新销往乡村学校,重庆市市监局发布情况通报
清风观察网
·辽宁
2024年10月12日,重庆市市监局对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过期大米问题发布情况通报
初步查明,该公司存在虚假标注保质期等违法行为。据通报,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该公司通过自行腾装、委托分装的方式,将公司粮库的动态轮换米替代自主品牌的大米对外销售,销售金额达62.73万元,其中向部分学校销售金额11.67万元。
市监局已对此事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严肃处理。目前,重庆粮食集团已免去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段某某的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职务,并对其进行了调离和降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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