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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能源汽车对自动驾驶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被誉为智驾系统“眼睛”的光学镜头也在飞速发展。而作为光学成像系统的核心组件,光学镜头的性能直接决定了成像质量的好坏、算法的实现和设备最终的使用效果。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景光电”)是一家专业从事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消费电子和智能汽车。

国庆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24年10月8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将于10月14日召开本年度第17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对象正是弘景光电,此时距公司IPO申请被受理约1年3个月。

在这一年多的审核问询阶段,弘景光电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逐年走高、多个供应商主要为公司服务以及采购价格的公允性一直是交易所关注的重点。就目前弘景光电的回复而言,解释尚不充分,会议现场或遭委员进一步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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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徐子升

编辑/刘铭泉

依赖大客户影石创新,消费电子领域收入比重取代智能汽车

业绩表现平平的弘景光电,在2022年迎来了爆发,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增长了77.38%、269.99%。

招股说明书显示,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1-6月,弘景光电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52亿元、4.46亿元、7.73亿元、4.5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525.81万元、5645.37万元、1.16亿元、6852.44万元。

这飙升的业绩要归功于公司第一大客户——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影石创新”)对弘景光电的鼎力支持。

影石创新是一家专注于智能影像设备生产销售的企业,已连续五年摘得全球全景相机市场的市占率榜首。

弘景光电主要向影石创新销售新兴消费摄像模组,该产品2020年占弘景光电主营业务收入仅15.89%,2023 年已增长至46.48%(下图)。

图片来源: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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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招股说明书

2020年至2023年四个完整年度中,公司来源于影石创新的收入分别为3104.06万元、1193.97万元、1.44亿元、3.54亿元,占弘景光电总营收的13.20%、4.74%、32.20%、45.84%。

2022年以来,影石创新一直是公司第一大客户,2024上半年销售占比更是进一步上升至46.94%,已然是弘景光电半数营收的最强后盾。

然而,为何2021年公司向影石创新的销售收入占比突然下降近10个百分点?

招股说明书中,弘景光电解释称“影石创新的终端产品迭代,其产品所使用的部分芯片因市场供应短缺,影响公司摄像模组正常生产,使得公司出货大幅减少”,也就是因为芯片原材料的短缺,导致弘景光电相应产品产量和销量下降,继而销售收入缩水。

虽然公司做出了解释,但是拟上市公司对重要客户的销售数据存在大幅波动,这种情形必然会遭到监管层问询,因为这涉及公司与客户合作稳定性、营业收入稳定性的问题。

在审核问询函中,交易所要求弘景光电“说明影石创新与其他供应商的合作情况,发行人与影石创新合作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发行人新兴消费领域业务的持续性和成长性”。

回复中,弘景光电列举了影石创新各系列设备并表示“影石创新在专业级设备方面仅与发行人合作,未与其他镜头模组供应商合作;在消费级设备方面,运动相机产品(GO 系列、Ace 系列)与发行人、亚洲光学、舜宇光学科技合作,全景相机产品主要与发行人、联创电子合作”。并且,弘景光电认为随着影石创新产品的持续迭代,公司与影石创新合作的产品型号不断增加,在影石创新的供应链体系中的地位较高且呈现提升趋势。

对于公司与影石创新合作的重大不确定性,弘景光电予以否认,并从客户需求、技术水平、供应链地位、产品合作四个方面阐述了自身优势。

谈及新兴消费领域业务的持续性和成长性时,弘景光电则直言公司所处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行业订单生产周期相对较短,公司智能家居领域的在手订单较为充足;随着公司与重要客户合作的日益深化,预计未来订单情况将保持增长趋势,业务具有较强的持续性和成长性。

不过,交易所仍抱有疑问,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重点问询了与同行的对比及业绩的成长性,“说明发行人对影石创新的依赖是否符合行业经营特征,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产品在其他应用领域的业务发展前景,在手订单及期后业绩等,是否存在不利因素及相关风险,并分析上述应用领域对发行人业务成长性的影响”。

弘景光电在回复中给出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第一大客户、前五大客户的集中度情况表,并表示公司对影石创新的依赖符合行业经营特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够成重大不利影响。

至于其他应用领域的业务发展前景,弘景光电也显得信心十足,直言“智能家居领域在报告期内已成为业绩增长的重要来源,且预计未来仍将持续成长,而智能汽车领域则将为发行人未来业绩增长奠定良好的基础”。

弘景光电的回复看上去面面俱到,实际却漏洞也不少。

譬如上述提及的客户集中度对比情况,2021年至2023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度的均值正逐步下降,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虽有波动,但始终未超过30%(下图)。

图片来源:公司的对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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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公司的对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反观弘景光电,近三年的前五大客户集中度持续走高,分别为48.79%、59.46%、77.65%,第一大客户占比更是一路飙升,2022年时就已超过30%,2023年的45.84%更是远高于大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

而在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中,2024年上半年,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收的比例再度提高至78.43%,影石创新的占比也上升至46.94%,持续逼近50%的单一客户依赖红线,这样的数据如何能认为符合行业特征呢?

再看智能汽车应用领域产品销售情况,2021年至2024上半年,弘景光电智能汽车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60亿元、1.79亿元、1.75亿元、8469.54万元,最近两年均呈下降趋势,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更是从71.58%下降至18.95%。

说来也巧,大客户影石创新也在科创板IPO过程中,但进展并不顺利。其在2022年1月28日提交注册后,迄今已过去两年多时间,始终未获证监会认可。今年8月中旬,影石创新创始人刘靖康在朋友圈发表的长文一度将其推至风口浪尖(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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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多家供应商主要为公司服务,采购价格公允性存疑

采购端,弘景光电的原材料、加工服务供应商中,存在多家成立后即与公司合作,甚至主要就是为公司提供原材料、服务的情形。

其中有三家值得重点关注,分别为中山市瑞科光学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瑞科”)、湖北瑞科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瑞科”)、湖北超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超远”)。

这三家企业的实控人均为夏洪滔,其本人2009-2014年任职于中山市宇荣光学元件有限公司时,该公司是舜宇光学(中山)的供应商,而弘景光电的实控人赵治平当时在舜宇光学(中山)担任总经理,两人因此结识。

夏洪滔于2015年3月创立了中山瑞科,2015年5月份,也就是中山瑞科成立两个月后,弘景光电便正式与其开展合作。近些年的合作中,中山瑞科还曾向弘景光电转让过2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

弘景光电表示,2016年(中山瑞科成立次年),鉴于中山瑞科具备自动化组装的软硬件团队,双方进行了合作研发,并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联合申请了上述的 3 项专利。2022 年 5 月,中山瑞科以0.64 万元的对价将这3 项专利中属于中山瑞科的权益转让给公司。

2017年初,弘景光电筹划在湖北仙桃成立全资子公司弘景仙桃,并将镜片生产工序转移至弘景仙桃。因生产镜片的治工具主要由中山瑞科提供,且仙桃当地无镜片治工具配套厂商,夏洪滔火速于2017年2月成立了仙桃瑞科(后更名为湖北瑞科)。

湖北超远则是于2018年7月与弘景仙桃建立业务合作,提供镜片研磨等加工服务。2018年12月,夏洪滔通过受让50%股权的方式入股湖北超远。随后的2019年,湖北超远所承接的弘景仙桃业务量增大,逐渐成为弘景仙桃镜片前工程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夏洪滔可谓是跟着弘景光电的步伐,形影不离。从中山瑞科、湖北瑞科的设立,到入股湖北超远成为实控人,都是围绕弘景光电展开合作。

也因此,夏洪滔在弘景光电的供应商名单中占据三席,双方交易内容涉及采购设备、采购原材料、加工服务,并且这三家公司也皆是主要为弘景光电提供服务。甚至,上述主体与弘景光电核心人员还存在资金往来。

交易所重点询问了弘景光电与夏洪滔相关企业的交易公允性、必要性、合理性,但从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采购价格的公允性存在较大疑点。

以中山瑞科为例,弘景光电2020年向其采购的1台真空镀膜机入账金额为410.62万元,而2019年4月、2022年12月,公司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两台真空镀膜机价格分别为206.90万元、670.85万元。摄像头AA机与偏心测量仪等其他设备的采购价格也出现同样的问题(下图)。

图片来源:公司对审核问询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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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公司对审核问询的回复

对此,弘景光电表示,其向中山瑞科采购生产设备的价格居中,不存在明显异常,并且与中山瑞科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异常情形。

但以上图表中,弘景光电并未说明不同年份采购相同生产设备的具体型号,若是相同型号,差价如此之大是否合理?若是不同型号,性能表现相较价差是否匹配?

直到二轮审核问询,在交易所对价格公允性的追问之下,弘景光电详细披露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茂莱光学)采购设备价格的对比信息。

据回复,茂莱光学以381.78 万元/台、406.30 万元/台采购的光学薄膜镀膜机/OTFC-1550,略低于公司从中山瑞科采购的真空镀膜机/OTFC-1800的规格参数,因此公司410.62万元的采购价略高,但合理。

以及,公司向中山瑞科采购设备的真空镀膜机价格相较其他供应商价格差异较大,是因为设备配置、规格参数、效能不同。

对于摄像头AA机,弘景光电同样表示“受设备配置、规格参数等影响,同类产品的价格差异较大,发行人向中山瑞科采购摄像头AA机的价格在该区间内,定价公允”。

需要注意的是,中山瑞科2015年才成立,“设备来源于中山瑞科自主生产还是贸易采购”,“通过中山瑞科采购设备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交易所对弘景光电进一步发问。

回复显示,弘景光电向中山瑞科采购的设备主要为二手设备。也就是并非中山瑞科自主生产,而是其将二手设备采购到手,升级改造一番后再卖给弘景光电。

上述弘景光电认为采购价格公允的诸多生产设备竟是二手,考虑到毕竟不是新设备,双方交易价格是否真的公允?

至于偏心测量仪,为何向中山瑞科的采购价是29.03万元,向杭州冰凌光学仪器有限公司采购的价格为6.46万元,公司也并未给出相应的解释。

除以上公司实控人朋友夏洪滔经营的三家供应商外,主要为弘景光电服务的供应商还包括:上饶市馨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湘潭馨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上饶市昌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上饶市强硕光电有限公司。

弘景光电采购价格公允性显然是审核问询过程中核心问题之一,虽然公司在多轮回复中看似娓娓道来、毫无纰漏,但实际上却遮遮掩掩,暴露出很多较不寻常的细节。在今天的上市委审议会议中,委员除了关注采购价格公允性的问题外,还可能会询问供应商是否替公司承担成本费用、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利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