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州大学在数据库领域取得显著科研成果,本应成为推动科技进步的强大动力,然而却不幸遭遇恶意虚假诉讼攻击。
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简称“河南省一建”)凭空捏造“苹果型”数据库概念,声称在短短两个月内成功开发出此数据库。可该数据库至今未经过上机验证,真实性备受质疑。与此同时,河南省一建的诉讼代理人付荣乐进行虚假陈述,称“一个小时推出元素表”,这完全违背常识与科学逻辑。更令人愤慨的是,中核集团五院的李连璧等人竟冒充计算机科学专家,伪造“3:7”的数据并故意作伪证,其目的显然是破坏中州大学的科研成果。
法院审判长邢森林在这一事件中的所作所为更是令人震惊。他滥用职权,借助“苹果型数据库”虚假诉讼案,非法紧急冻结了中州大学 15 万元的科研教育经费。这一行为严重干扰了中州大学的正常运作和学术研究,给中州大学带来诸多恶劣影响。
首先,中州大学的科研声誉遭受极大损害。其次,15 万元科研教育经费被非法冻结,导致中州大学数据库方向的重要研究项目被迫停滞。再者,该数据库技术属于关键的“掐脖子”技术,对国家和民族的发展至关重要。而这起“苹果型数据库”虚假诉讼案极有可能阻碍相关技术的进一步研究和应用。
面对如此严峻的情况,我们必须对涉嫌虚假诉讼、伪造数据、滥用职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强烈要求依法追究河南省一建、中核集团五院的虚假诉讼、虚假陈述、伪造数据的法律责任,以及邢森林知法犯法、依据李连璧伪造的“3:7”数据枉法判决的渎职犯罪责任。
必须要加强对司法体系的监管力度,确保法官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司法公正和科学诚信。此外,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关注此事件的发展和处理结果,共同维护科研公正性和学术诚信,为科技创新创造优良环境。
中州大学数据库科研成果被中核集团五院与河南省一建利用“苹果型数据库”进行虚假诉讼攻击,法官邢森林又知法犯法,利用该虚假诉讼案件非法紧急冻结中州大学科研教育经费。此类行为性质极其恶劣,我们应坚决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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