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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漳州市长泰区检察院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国有企业管理漏洞导致国有资产被盗的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助力国有资产保护。

我院在办理一起配电设备内铜排被盗案时发现,辖区内某国有企业存在配电设备长时间露天存放,无人值守等管理漏洞,导致部分配电设备因关键零部件被盗,失去原有的使用、利用价值,只能以废弃设备拍卖出售,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情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加强对国有企业在物资管理、法治教育及预防犯罪等方面的监管措施落实,从而更好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检察机关在深入分析发案原因的基础上,结合被害单位实际情况,建议从三个方面构建保护国有资产的屏障,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通过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督查相结合,优化监督体制、机制建设,完善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规范管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管理监督、考核机制,通过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资产使用与管理的责权关系,强化资产管理风险防控。同时,开展区属国有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及时阻塞管理漏洞,助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国有企业干部管理,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对国有资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他们遵章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目前,相关职能部门已采纳检察建议,针对检察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讨论分析,研究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方案,举一反三,提高监管认识和意识。同时,通过完善国有企业建章立制建设,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履行好国有资产监管职能,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关注国有资产保护问题,促进相关职能机关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推动依法履职;并积极延伸办案触角,协调行政机关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机制完善、责任明确的国有资产安全管理体系,切实维护国家利益。

文案:戴合发

编辑:薛莉珊

审核:叶建生、黄从余

监制:叶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