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个女的,租了套房和有精神问题的妈妈一起住,租金一个月700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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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她搬走了,房东却突然知晓其妈妈的病情,找她要80万,说是因为她们住过,房子现在不值钱了。

女的感到自己的母亲被羞辱了,加上身上确实没什么余钱,就与房东争论起来,死活不愿意给钱。

于是两人就闹上了法庭,请求法院给一个公正的判决。

案例回顾:

在上海这座繁忙的大都市里,有一位女士小王,她为了更好地照顾患有精神问题的母亲,决定租一套舒适的房子。

她特意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公寓,租金每月7000元,虽然不便宜,但小王觉得为了母亲的生活质量,这笔钱花得值。

小王和母亲搬进了新家,尽管母亲的精神状况时好时坏,但小王始终耐心照料,尽力营造一个温馨的家庭环境。

几年后,母亲的情况有所好转,小王决定搬去一个更适合两人生活的住所,于是她们搬离了这套公寓。

本以为她们母女俩将会这样开始美好生活,没想到,搬走后不久,房东突然找上门来,声称因为小王和她母亲曾经住过,房子现在贬值了,要求小王赔偿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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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给出的理由认为,小王的母亲的精神问题影响了房子的价值,让房子变得不容易租出去或卖出。

小王感到非常震惊和愤怒,她认为自己租房期间一直按时支付租金,保持房屋整洁,没有任何违约行为,而关于说母亲精神问题影响了房子的价值,这简直是侮辱!

精神病人就应该被歧视,被侮辱吗?

她房东的要求简直是无理取闹!果断拒绝了房东的索赔要求,但房东不依不饶,坚持要小王赔偿。

双方争执不下,最终只能对簿公堂。

法庭上,房东振振有词,说小王的母亲有精神问题,这让其他潜在的租客或买家望而却步,房子的价值因此受到了影响。

小王则辩称,她租房期间没有任何违约行为,且房东的说法缺乏法律依据。

关于对待精神病人的态度在网络上一直有所争论,这个案件一出,也有不少网友纷纷留言,有支持小王母女俩的:

“房东这是在敲诈勒索,小王没有做错什么。”

“支持小王,她已经尽到了租客的责任,房东的要求太过分了。”

也有对小王母亲有所偏见的:

“房东可能也是真的担心房子的价值,只是处理方式不对。”

“感觉法院应该考虑一下房东的担忧,毕竟精神问题确实可能影响房子的租售。”

那么面对如此舆论,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案例分析:

法官审理了此案,发现小王在租房期间确实没有违反租赁合同的行为,而且房东也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房子价值的下降与小王和她的母亲有直接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官认为房东的索赔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作出了令人意外的判决:房东不仅无权要求小王赔偿80万元,还要承担此次诉讼的全部费用。法院认为,房东的索赔行为属于恶意诉讼,浪费了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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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判决结果让小王感到欣慰,也让房东感到羞愧。小王拿着判决书,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她想,法律是公正的,会保护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