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晚,江苏江阴警方通报破获了一起贩卖婴儿案件。与罪大恶极的拐卖儿童犯罪不同,这起亲生母亲卖孩子的案件背后是无尽的唏嘘和几乎无解的难题。
据江阴公安通报,18岁在外务工的李某某生下一个孩子,因为自己没有抚养条件,所以委托亲属在网上发帖寻找领养家庭。这条信息被“职业送养中介”苏某某看到,在其介绍之下,与外省一对想要领养孩子的夫妇达成金钱交易。
记者暗访拍下的婴儿交易现场
公安部门没有讲这位送养亲生儿子的母亲最初是单纯给孩子找条活路,还是一开始就打定主意卖一笔钱,我猜是兼而有之。但无论如何,在犯罪嫌疑人苏某某的运作之下,一桩无奈送养的人伦悲剧变成了贩卖亲生儿子的犯罪行为。
在官方媒体的新闻报道中,这名可怜的婴儿是被公安部门解救了,这很好。但解救之后呢?
按照中国法律和民政系统现在的运行规律,被解救的孩子有两种可能的命运:
其一,孩子被交给父亲、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抚养,等母亲坐完牢之后再交回给她抚养;
其二,如果没有其他合适的抚养人,孩子会被送到福利院,直到被另一个家庭通过合法手续收养。
第一种情况交给外公外婆抚养的可能性最大。这孩子沦落到了被贩卖的这一步,大概率是妈妈也不知道父亲是谁,或者知道但联系不上,总之应该是指望不上了。考虑到这位妈妈才18岁,孩子的外公外婆应该年龄不会很大,推测是有基础抚养能力的。我猜,小姑娘生下孩子这件事应该根本没敢跟家里人说……
这种情况下,孩子跟着外公外婆生活,活下去应该问题不大,但很难期望他将来的命运能比17岁出门打工的妈妈好一点。
如果是第二种很极端的情况,孩子的直系亲属里找不到一个有抚养能力的大人,那孩子会被送到福利院。作为一个健康的男婴,大概率很快就会被人合法领养。
单纯站在孩子的立场来看,这两种被解救之后的命运,能得到的照顾与爱,都不见得比被第一对夫妇买走更好。当然,这里并没有任何说不应该解救孩子的意思,只是告诉大家,解救孩子更多是社会宏观层面的意思,对孩子本身不一定是最好的安排。
然而,这是没有办法的……
我们当然可以去批评这名18岁的母亲不负责任,没有抚养能力还要生孩子。但是,谁又知道17岁就怀孕的她到底遭遇过怎样的困境呢?未成年就出来打工,是读不进书还是生活所迫?未成年就怀孕,是被侵犯、欺骗,还是自己贪玩放任?
可以肯定,这名18岁的妈妈并没有像大多数人那样能够得到来自家庭良好的养育支持,以至于她不得不早早出来闯荡世界,不得不独自去面对和处理未婚生子这个堪称人生转折的巨大难题。
不把孩子送养,不把孩子卖掉,在我们局外人看来当然是最好的。社会期待的显然是一个背着孩子送外卖的坚强励志的单身母亲:
再苦再难也要把孩子拉扯大!
视频网站上的“励志单亲妈妈”
但作为一个没有受过良好教育、家庭成长环境堪忧,生活在异地,缺乏社会经验,几乎没有抗风险能力,大概率刚刚遭遇过重大情感背叛的18岁小姑娘,我们能指望她什么呢?孩子由她抚养,真的会更好吗?
这位单身母亲真正需要的是三个点:
第一,来自孩子父亲和她原生家庭的坚定支持,这显然是指望不上的。
第二,来自国家和社会的大力支持,让她作为单身母亲也能给到孩子良好的生活照顾和教育培养。针对个案当然没有问题,但放眼全国的更多案例,我们的政府福利体系和社会帮扶力量还远远没有准备好。
第三,是一个公开的、合法的婴儿送养体系,让她可以在不涉犯罪的前提下给孩子找到一个合适的领养家庭。然而这也是几乎不可能的……
基于中国的国情与社会道德文化,允许合法送养孩子,几乎就等同于儿童买卖的合法化,我们现在说起来的确大逆不道万难接受,但在近至四五十年前的历史上,这就是中国的现实而已。
然而时代和人心毕竟是变了,允许买卖儿童,哪怕是自己亲生的、哪怕是双方自愿的,在当代中国都很难被公共道德所容忍。
所以,在确信自己养不好也不想养这个孩子的情况下,在江阴打工的这位18岁单身母亲也就只剩这一个黑暗的选择了:
把孩子送走或卖掉。
这样不对,不好,很自私,不合法,但是她真的没有更好的办法。
这样的困境也不止她一个人有,未来真正有可能发生变化的,是由政府力量来接管那些无力抚养的孩子,再经由某个规则匹配给符合条件的收养家庭。
把送养家庭和收养家庭隔绝开来,采用类似器官捐献的“无偿捐献➕统一调配”的模式,避免送养儿童沦为牟利手段,或许是唯一有一点希望的出路。
但是!但是……唉,这也是不现实的……
一旦由政府福利机构来敞开接收弃养婴儿,必定会出现的情况是接收到大量的先天残障或先天疾病婴儿,而这些婴儿在实践中又比较难匹配到收养家庭,最终就变成了政府福利机构集中收养残障和患病婴儿。
好多城市都曾经尝试过设立“弃婴岛”、“婴儿安全屋”等,用于接收被弃养的孩子,但实践中收到的绝大部分都是先天残障或重症疾病儿童,之后不得不撤销。
且不说财政能否负担得起,在福利院集中长大对这些被弃养的残障患病婴儿来说也绝对不是好事。
真的真的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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