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被征收房屋的主人,我们当然拥有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本案委托人王先生作为房屋的共有人,却没有在公示名单中发现自己的名字。不过幸运的是,在圣运律师的帮助下,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就帮助王先生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补偿,超出预期的结果与效率让王先生多次表达了对律师团队的感谢与认可。今天圣运王有银律师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这个案子。

安置名额与房屋面积均遭违法认定,还面临强拆威胁

王先生在北京市某区拥有一套房屋,房子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就取得了北京市郊区土地房产所有证。后,王先生与叔叔签订了分家协议,现房屋为王先生与叔叔共同所有。

2023年6月,因北京市开展“地区环境整治项目”,王先生的房屋被列入腾退范围。征收部门作出了《地区环境整治项目一期首榜公示单》,但是该公示单上并没有王先生的名字,并且该文件对王先生的房屋面积认定有误。

由于对征收部门公示的在册人口以及房屋面积存在异议,王先生一直未与征收部门达成一致的补偿标准。

王先生多次尝试与征收部门沟通协商,要求修改在册人口,重新评估房屋面积,但征收部门对王先生的诉求一直置之不理,并在没有与王先生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征收部门直接通知王先生签订补偿协议。

王先生一家非常着急,一方面王先生没有被登记在册,按照安置方案与补偿名单,其不属于安置人员;另一方面,征收部门始终不愿与其协商,其很担心自家房屋被强制拆除。王先生深感仅凭其一己之力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在经过打听了解后,找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希望通过圣运征拆律师帮助自己获得应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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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入,紧急启动程序,多手段并举,效果显著

圣运律师在接受王先生的委托后,秉持着专业的办案风格与严谨的工作态度,圣运律师事务所迅速响应,立刻组成办案团队,展开逐步研讨,确定完整的维权方案。为帮助委托人尽快取得补偿款,圣运律所特指派了主任级别的律师作为本案的主办律师为委托人服务。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案件基本情况,圣运律师了解到,尽管王先生与其叔叔已经分户,但是该处房子只登记了他叔叔的名字。征收部门在未对征收范围进行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就作出了征收公告,遗漏了被征收人王先生,被征收房屋面积也存在误差。

根据这个情况,结合圣运拆迁律师的办案经验,主办律师立刻意识到征收部门的征收程序存在违法点。主办律师向王先生指明,仅单纯联系征收部门请求协商是无法达成目标的,尤其是在王先生已经多次要求协商仍无人回应的情况下。因此,主办律师经过研究后定制了一系列的维权计划,针对征收部门、财产保护、征收程序不同角度作出了不同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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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办律师的指导下,律师团队多角度开展工作。

首先,针对征收部门公示的名单提出书面异议,向征收部门表达王先生属于被安置人口的意见。由于征收部门在收到邮件后,并未予以回复,主办律师便立即向上级政府提出书面的监督申请书,要求上级政府监督征收部门履行职能,回复王先生对公示的异议,更正公示名单。

其次,为了保护王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房屋被征收部门强制拆除,主办律师决定同时向公安机关申请进行人身财产保护。因王先生的房屋短时间内不会被强制拆除,这大大影响了其建设项目的施工进程,这也为我方后续的谈判增加了筹码。

此外,主办律师通过以往的办案经验,意识到征收部门的征收程序存在违法点,但缺乏证据支撑,因此,主办律师开启了申请信息公开程序,分别向自然资源部、区政府、区财政局等多部门申请公开征收文件,查找征收部门的违法点,为后续的复议或诉讼程序提供证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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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出现转机,委托人获得满意

主办律师稳步推进案件办理的程序,终于出现了转机!

由于征收部门未回复王先生的异议,主办律师及时申请了监督申请,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征收部门造成了压力,而面对已经申请财产保护的房屋,征收部门又无法实施强制拆除行为,这便更让其陷入焦虑。在主办律师通过信息公开搜集违法信息的过程中,征收方意识到其征收手续不全、征收程序存在瑕疵更将影响自己的征收进程,在这三重压力下,征收方决定联系王先生进行谈判。

因此,案件终于出现了利好的转变。征收部门联系王先生,表达了想要调解的态度与解决方式。看到征收方的态度转变,富有经验的主办律师立即指导王先生积极与征收部门沟通协商。最终,委托人终于拿到了本应属于自己的安置补偿名额,签订了补偿协议并获得了满意的补偿,此时距离委托仅用了2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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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律师有话说

圣运王有银律师指出,王先生之所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获得了满意的结果,是因为其把握住了重要的维权时机!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圣运律师经常发现,被征收老百姓在来到律所咨询时,征收工作已经过去了很多年,很多房屋已经被强制拆除,这不仅会损失一定的证据材料,还会超过诉讼时效,无法维权。那么被征收人委托律师的最佳时机是什么时候呢?

律师介入时间总的原则是,确定征收项目开始,宜早不宜迟。

遇到农村集体土地或房屋征收时,就会有“拟征地公告”这一环节。自此,涉案项目内就会禁止新建、扩建房屋、附着物及办理入户等。只要当地发布了“拟征地公告”和“拟征收土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就预示着当地要进行征收拆迁。如果补偿安置不合理、不公平,就可以及时联系咨询律师。

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在政府发布了关于征收房屋的调查意见、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时,就可以联系律师,咨询了解自己的补偿是否合理。如果补偿过低,被征收老百姓就应开始做聘请专业律师维权的准备阶段工作,即有意识地了解相关律所、律师的情况信息,进行“货比三家”选择专业的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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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提示】

律师及早介入,所有程序都可自如启动,律师也有较大的操作空间。正如本案王先生,在征收文件公示期就来到圣运律所,寻求了律师的帮助,也因此,主办律师有机会向征收部门提出书面的异议以及申请人身财产保护,最终用一个月的时间圆满完结案件。因此,王有银律师提醒大家,面临土地征收的各位朋友,一定要抓住委托律师的有利时机,尽早维权,有效维权!

文章 | 圣运律师 | 视觉 编辑 | 圣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