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幅宣传画的主题词中有个特定词语“五七干校”,相信六七十年代之出生的人对此不会陌生,但“柳河”这个名称,多数人未必熟悉。那么,“柳河五七干校”是怎么一回事呢?这要从毛主席反修防修的思想说起。
自从苏联变修之后,毛主席就一直考虑如何防止中国出修正主义的问题。最终,他得出一个初步认识:干部搞特殊化,脱离劳动,脱离人民,是产生修正主义的重要原因。因此,干部必须参加生产劳动。只有通过劳动,才能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持纯洁性。
从五十年代末,中央就多次发文,号召各级干部都要下基层参加劳动。但实际上,执行的情况各地并不一样。可以说,大部分地方没有认真执行,只是走了过场。如何解决干部劳动流于形式的问题,是毛主席不断思索的。
1966年5月6日,林彪转给毛主席一份关于总后勤部进一步搞好农副业生产的报告,让毛主席有了将军队办成“大学校”的启发。于是就有了“五七”指示。“五七”指示中,毛主席提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也要这样做。怎样做?就是说,党政机关干部也要在“大学校”里学工、学农、学军、学文,也要批判资产阶级。
再说六十年代末,从上到下,各级主要领导都遇到了一个令人发愁的干部安置问题:
一是,反右斗争中被打倒的干部,以及文革中被批斗都打倒的干部得有个生活出路问题。
二是,在六十年代末各级党政机关机构精简中,有80%左右的干部被精简出来。这些干部如何安置,也是一个大问题。
此时,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想出了一个办法:把本省的这些干部集中安排到农村,办一个农场,保留工资待遇,让他们在体力劳动中“改造”自己。
1968年5月7日,黑龙江省革委会在毛泽东“五七指示”发表两周年之际,组织第一批干部到达一个位于柳河的农场。他们把这个农场命名为——柳河“五七”干校。
他们之所以选定庆安县的柳河作为试点地,因为柳河的水、土、交通等自然条件比较好,还有一部分空余房舍,可以安置第一批干部。第一批干部到达柳河后,可以先建房、开荒、种树、搞副业、办小工厂,为第二批干部的安置创造条件。此后,再分期分批地安排干部去柳河。
干部们在“五七干校”的时间有长有短,劳动强度根据体力而有弱有强。再加上工资待遇不变,所以,大家普遍能够接受。到达那里的干部,生活和劳动都得到了当地农民的帮助,因而与当地农民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1968年9月29日《文化大革命情况汇编》第628期上发表了黑龙江省革委会办柳河“五七”干校的经验介绍。材料说:办柳河“五七”干校,“为机关革命化,改革上层建筑走出了一条新路。……机关干部办农场,走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深受广大贫下中农的欢迎。不少干部到干校后,亲临三大革命第一线,接近了贫下中农,增强了对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干校耕种土地3000余亩,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并自力更生办起了小型工厂、企业。实践证明,‘五七’干校是改造和培养干部的好地方,是实现机关革命化,搞好斗、批、改的一种好办法”。
9月30日,毛主席看到这个材料后,批示道:“此件可在《人民日报》发表。广大干部下放劳动,这对干部是一种重新学习的极好机会,除老弱病残者外都应这样做。在职干部也应分批下放劳动。”
10月5日,《人民日报》刊登了《柳河“五七”干校为机关革命化提供了新的经验》一文。
同时刊发了姚文元写的编者按。按语说:毛主席关于柳河“五七”干校经验的批语,“对反修、防修,对搞好斗、批、改,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时间,“五七”干校在全国到处“开花”。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等大批国家机关在河南、湖北、江西等18个省区创办了105所五七干校。而各省、市、地、县办的“五七干校”更是数以万计,在那里接受改造的学员有几十万人。“五七干校”也由此成为中国现代史上一个特定名词。
“五七干校”的“学员”,统称为“五七战士”。他们不分年龄、性别,统统按照军队编制,编到连、排、班去,过军事化的生活。出工、收工,必须整队呼口号,唱语录歌;甚至参加野营拉练。他们中,有机关干部、更有大大小小的右派、走资派、黑线代表人物、反动学术权威……。有的单位,对于后面几类人,不再执行“老弱病残除外”的政策,不论年龄大小,身体好坏,统统撵进干校,从事体力劳动,什么种田、挑粪、养猪、做饭、挑水、打井、盖房,等等,要求他们自食其力。
1977年10月5日,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办好各级党校的决定》。一些“五七干校”,被合并到党校系统。有的党校则是直接在原“五七”干校的基础上扩办的。
1979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停办“五七”干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的五七干校陆续停办,“五七”干校从中国的历史舞台上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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