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日前印发《北京市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帮助学生通过在校学习掌握1—2项艺术特长;各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要面向全体教师每年举办至少1次美育专题培训,面向艺术教师每年举办至少1次专业培训;优化北京市大中小学美育特色学校和高水平学生艺术社团的建设和区域布局,评选认定5个示范区、370所美育示范校;到2027年,本市将打造一批优秀美育实践品牌,建设一批美育名师工室,推出一批“数字美育示范实验室”,带动学校美育工作整体高质量发展。一起先来看方案的要点内容摘编↓↓
北京市全面实施学校美育
浸润行动工作方案
目标任务
到2027年,遴选一批优质课程资源,打造一批优秀美育实践品牌,建设一批“美育名师工作室”,推出一批“数字美育示范实验室”,建设一批美育示范区、示范校,带动北京市学校美育工作整体高质量发展。
再用三到五年时间,推动构建五育融通、大中小幼相互衔接、校内外相互补充、家校社相互协同的美育新格局,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具有北京特点、符合首善标准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
舞台上的孩子
主要措施
夯实学校美育主渠道
鼓励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发融入北京特色的优质美育校本课程,丰富课程资源,积极做好多样化、个性化供给。高校严格落实公共艺术课程2学分的研修要求,支持高校打通校际课程互选平台,实现学生跨校选修美育课程,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将美育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
推进教学方式改革
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帮助学生通过在校学习掌握1—2项艺术特长,高中阶段注重丰富学生审美体验,提升学生艺术核心素养,高校要加快建设以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艺术经典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课程。
实施教师全员美育浸润
将美育纳入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各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要面向全体教师每年举办至少1次美育专题培训,面向艺术教师每年举办至少1次专业培训,在新教师入职培训中增加美育素养相关内容。
课本剧线下师训
抓好美育教师源头培养
遴选一批师范生美育实习基地,遴选一批基础教育美育名师作为实践导师进行指导。定期举办市级艺术教育类专业教师和学生基本功展示活动。
促进教科研一体化发展
鼓励各区建立一批“美育名师工作室”,形成“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名师”的成长共同体。成立北京学校美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发挥专家咨询作用,服务支撑学校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完善全员多元展演机制
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2次校级展演展示活动。鼓励学校多维度、多方位、多种形式为学生搭建常态化展示平台,强化学生作为“美的创造者”的主体地位,实现教、学、练、展相互促进,建立常展、常演、覆盖全员的艺术展演工作机制。
戏剧艺术节上的“小动物们”
擦亮首都美育实践品牌
定期组织“美育润京城学生艺术实践周”,采取多元展演形式搭建乡村学生专场展演平台。鼓励区、校承办市级学生美育实践活动,展示区域特色及美育成果,带动区域美育实践整体发展。
鼓励学校美育特色发展
优化北京市大中小学美育特色学校和高水平学生艺术社团的建设和区域布局,评选认定5个示范区、370所美育示范校。利用五年时间,建设260个高水平学生艺术社团。
优化艺术素养评价方案
初、高中按照国家要求,将艺术类科目纳入考核范围。高校注重与专业人才培养相结合,强化对审美素养和创新意识的评价。
孩子们的戏剧课堂
实施美育多元评价方式
将美育评价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作用,促进高质量美育课程及实践活动体系建构。
推动数字资源赋能美育
鼓励推动各区、高校建设区域性数字美育体验中心,利用五年时间打造一批“数字美育示范实验室”。
以下是方案全文:
北京市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要求,深入推进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行动方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全面加强学校美育工作,结合北京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和运用系统观念,正确处理好“五个重大关系”,遵循纯洁道德、丰富精神、培根铸魂、启智润心的大美育观,积极探索五育并举、融通互育的学校美育模式,把美育浸润学生、教师、学校作为实施学校美育工作的策略和路径。结合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立足首都功能定位,突出北京特点,以首善标准,推动首都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实施美育浸润,着力提升学生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等核心素养,塑造美好心灵,让学生身心更加愉悦,健康成长。着力提升全体教师美育意识和美育素养,涵养美育情怀,塑造人格魅力。着力营造美育育人环境,把美育融入校园生活的各个方面,为师生提供发现美、感受美、创造美的美育全过程、全环境。
——到2027年,大中小学美育课程体系逐步融通、衔接,面向全员的常态化展演机制更加完善,教师培训全面开展,美育多元评价体系初步形成。遴选一批优质课程资源,打造一批优秀美育实践品牌,建设一批“美育名师工作室”,推出一批“数字美育示范实验室”,建设一批美育示范区、示范校,带动北京市学校美育工作整体高质量发展。
——再用三到五年时间,推动构建五育融通、大中小幼相互衔接、校内外相互补充、家校社相互协同的美育新格局,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具有北京特点、符合首善标准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
三、主要措施
(一)持续深化美育教学改革
1.夯实学校美育主渠道。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艺术课程,充分发挥其在学校美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课内外一体化设计。鼓励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发融入北京特色的优质美育校本课程,丰富课程资源,积极做好多样化、个性化供给。用好义务教育新修订艺术教材,鼓励学校推荐优质美育课后读物。
高校严格落实公共艺术课程2学分的研修要求,支持高校打通校际课程互选平台,实现学生跨校选修美育课程,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将美育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
2.推进教学方式改革。遵循美育规律,增强艺术课程实施的综合性,强化教学与实践的有机统一,不断优化教学方法,提高课堂参与度,打造艺术课程活力课堂。优化“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帮助学生通过在校学习掌握1—2项艺术特长,高中阶段注重丰富学生审美体验,提升学生艺术核心素养,高校要加快建设以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艺术经典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课程。加强各学段美育课程纵向衔接,实施“大中小美育一体化推进”。
3.强化五育并举融通互育。坚持五育并举,加强以美润心、以美养德、以美促智、以美健体、以美育劳的价值引领与有效融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不断加强美育与其他学科相互融合,关注重视艺术与自然、生活、社会、科技的关联,挖掘和运用各学科丰富的美育元素,研究制定分学科、分学段的美育教学指引,激发学生的创新性思维和创造性能力,纵深推进美育课程的综合实践。
4.完善艺术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各区、各学校结合办学特色,为艺术人才培养与成才搭建平台。依托北京市少年宫建立市级艺术拔尖人才学院,探索艺术拔尖人才的长链条、贯通式培养机制。在全面实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推动高校修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探索人工智能背景下,各类艺术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和创新。
(二)全面提升教师美育素养
5.实施教师全员美育浸润。以美育赋能教师成长与队伍建设,发挥教师职业的美育功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选优配强美育教师,强化各学科教师的美育意识和审美素养,将美育纳入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各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要面向全体教师每年举办至少1次美育专题培训,面向艺术教师每年举办至少1次专业培训,在新教师入职培训中增加美育素养相关内容,形成多层级、可选择、常态化的菜单式美育浸润培训机制。开展乡村美育师资培训,推动艺术类或艺术教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计划,助力乡村教师提升美育素养。
6.抓好美育教师源头培养。推动高校与中小学及幼儿园相互合作,完善师范生职前、职后美育素养培养的衔接。遴选一批师范生美育实习基地,遴选一批基础教育美育名师作为实践导师进行指导。定期举办市级艺术教育类专业教师和学生基本功展示活动,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各院校广泛参与的美育讲座、工作坊等活动模式,提升全体师生审美素养。开展艺术学科教师素质与能力监测。
7.促进教科研一体化发展。鼓励各区建立一批“美育名师工作室”,形成“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名师”的成长共同体。加快完善市、区两级美育教研员准入、遴选、配备、退出等考核制度;逐步实行教研员定期到中小学任教等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开展美育教师基本功展示及美育优秀案例、论文的征集和推广活动,强化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相统一。成立北京学校美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发挥专家咨询作用,服务支撑学校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广泛开展美育实践活动
8.完善全员多元展演机制。充分发挥北京美育资源优势,形成贯通“启蒙—探索—创新”的美育实践模式。广泛开展学生美育实践,坚持班级、校级、区级、市级逐级推进。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2次校级展演展示活动。鼓励学校多维度、多方位、多种形式为学生搭建常态化展示平台,强化学生作为“美的创造者”的主体地位,实现教、学、练、展相互促进,建立常展、常演、覆盖全员的艺术展演工作机制。规范管理、正确引导,避免锦标意识、功利化和商业化倾向。
9.擦亮首都美育实践品牌。持续开展“北京市大、中小学生艺术节”“北京阳光少年艺术节”“美育芳草青少年艺术节”等品牌活动。为优秀作品提供展示展演舞台,多渠道推广、宣传校园优秀节目和作品,激发师生艺术创作积极性。定期组织“美育润京城学生艺术实践周”,采取多元展演形式搭建乡村学生专场展演平台。鼓励区、校承办市级学生美育实践活动,展示区域特色及美育成果,带动区域美育实践整体发展。
10.深化美育实践交流互鉴。加强区域间,尤其是城乡间美育实践活动交流,探索京津冀地区学校美育实践联动机制。建立大中小学及幼儿园之间、高校艺术社团与乡村学校之间“手拉手”双向交流。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参与中小学及幼儿园,尤其是乡村地区的学校美育实践。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国内外学生美育实践交流,打造具有区域和国际影响力的艺术展演展示活动,促进美育成果互鉴。遴选、支持学生艺术团服务社区、部队,以及北京市、国家组织的重大任务和对外交流活动。
(四)营造校园“美育浸润”氛围
11.打造“大美校园”文化特色。以“美育浸润”为原则,共同营造具有北京特色、全景式的“大美校园”环境。鼓励班级自主设立艺术角、文化墙,展示师生美育实践成果。鼓励利用橱窗、走廊、显示屏、校园广播、电视台、校园网等媒介,激活“非正式学习空间”,盘活校内美育实践活动场景。鼓励发挥学校校史馆、图书馆、专业教室的功能与优势,根据学校自身条件建设具有北京文化特色的小型美术馆、博物馆、展览馆、音乐厅、剧场等沉浸式美育体验空间,推动一校一特色的校园文化。
12.鼓励学校美育特色发展。优化北京市大中小学美育特色学校和高水平学生艺术社团的建设和区域布局,评选认定5个示范区、370所美育示范校。利用五年时间,建设260个高水平学生艺术社团,充分发挥北京大学生艺术团、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北京市学生金帆书画院、北京阳光少年艺术团等高水平学生艺术社团的示范引领作用。畅通“社团-学校-区域”美育发展实施路径,兼顾普及与提高,构建“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美育格局。
(五)推进美育多元评价机制
13.优化艺术素养评价方案。中小学依据课程标准实施全员艺术素质测评。完善评价指标工具,拓展测评内容方法,规范实施采集数据,深入挖掘分析数据,撰写高质量研究报告,推进以评促学、以评促建、以评促教。初、高中按照国家要求,将艺术类科目纳入考核范围。高校注重与专业人才培养相结合,强化对审美素养和创新意识的评价。
14.实施美育多元评价方式。结合学习艺术课程以及参与美育实践活动的情况,对学生开展增值性、过程性、体验性、表现性、应用性和长周期等多元评价。采用学生美育成长记录袋等评价方式,客观反映学生学习过程、成果成效等典型行为和态度特征。将美育评价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作用,促进高质量美育课程及实践活动体系建构。
15.完善美育自评、年报制度。市、区、校编制三级学校美育工作年度发展报告。学校从美育教学改革深化、教师美育素养提升、美育实践普及、营造美育环境等方面进行自评。区级报告做好学校美育工作成果推广和特色模式建构。市级报告总结凝练典型经验和实施成效。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教育现代化、教育满意度调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政绩考核、中小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普通高校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等指标体系。
(六)多元共享用好社会资源
16.构建美育协同育人机制。打通教育与文旅部门的资源协同共享渠道,为学校及幼儿园提供优质美育资源。鼓励各级校外教育机构、专业院团、美育场馆等发挥优势,充分利用社会大课堂资源单位等,研发一批美育实践活动课程,形成优质项目清单,满足师生审美素养培养与兴趣特长发展需要。加强对家庭美育的引导,宣传正确的美育理念,充分发挥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作用,促进师生、家长美育素养的共同提升,营造良好的全员美育氛围。
17.发挥区域美育资源优势。用好北京中轴线及大运河、长城、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和北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优质资源,研制“大美北京”研学地图。进一步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艺术进校园、民族艺术进校园。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和基地建设,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京津冀地区文化资源为主线,实施“寻美京津冀双百工程”,邀请百名美育名家“进课堂”,培育百项学校美育精品项目“进校园”,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鼓励支持艺术院校参与城乡规划和乡村振兴,助力增强城乡审美韵味、文化品味。发挥首都高校资源优势,推动高校力量有序参与北京“四个中心”建设。
18.推动数字资源赋能美育。依托国家智慧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数字技术在学校美育的场景应用,建设北京智慧教育平台美育专栏。鼓励推动各区、高校建设区域性数字美育体验中心,利用五年时间打造一批“数字美育示范实验室”。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开发形成一批数字美育智能教学工具和动态课程资源包。逐步探索人工智能赋能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改革、艺术创作、多元数字评价模式等新兴方向,为美育教学及实践提供工具和技术支撑,助力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学校美育工作管理部门,研究制定美育浸润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制度保障,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各级各类学校要将美育浸润行动纳入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整体谋划,明确分管学校美育工作的校级负责人和职能部门,“一校一策”制定具体落实方案。
(二)强化统筹协调
各区教育部门要统筹协调、深入挖潜区域内优质美育资源,联动宣传、文化旅游等部门的力量,协同推进行动方案的落实。鼓励学校、幼儿园与优质社会资源合作,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延展参与美育的教育教学实践的舞台和讲台,通过场景式、体验式等教育教学方式,丰富学生审美体验,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三)加大经费保障
各区校及幼儿园应健全机制,加大对美育工作经费支持力度,鼓励高校单独设立美育专项经费,多措并举保障学校美育综合改革。各区校要结合实际加强对学校美育资源条件的保障,鼓励学校因地制宜引进校外社会资源,满足学生开展美育教学和实践的多样化需求。
(四)狠抓工作落实
把学校美育实施成效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作为评价考核学校和校长的重要内容,适时督查督导实施推进情况。各区、各校要注重工作总结,凝练经验,解决问题,形成样板,加强优秀案例和典型经验宣传推广。市教委将适时召开现场会,交流研讨,全市推广。协调各界媒体,运用多媒体、多渠道、多角度深入宣传学校美育工作,向全市、全国人民展示北京学校美育成果。
内容源自“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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