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五年七月二十九日兵部尚书陈新甲被拘捕下狱,九月二十二日即被斩首弃市。这位兵部尚书的死也创下了一个不怎么出名的纪录,明朝下狱后处决最快的部堂大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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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朋友觉得陈新甲是因泄露了与后金议和之事,面对朝堂群臣的讦问,不愿意担责且爱惜羽毛的崇祯甩锅杀之。这是不是事实呢?

首先,陈新甲不是私自(或自行揣摩圣意)与后金议和。

崇祯三年八月,朝廷以十大罪处决了蓟辽督师袁崇焕,其中有一项罪名就是“谋款”。有了袁崇焕这个血淋淋的例子,除了谋叛还有谁会傻到私自与敌议和?因此朝堂上下都明白陈新甲议和之举是崇祯的意思,崇祯也清楚群臣明白这一点。所以崇祯可以为了颜面不公开承认此事,但他脸还厚不到公开否认此事。

注:依照明朝赋予督抚的“便宜行事之权”,实际上封疆大吏们在朝廷没有事先明确具体剿抚政策时,是有权自行决定的。这也是袁崇焕不报告朝廷就派使臣与后金接洽的原因。

其次,朝堂官员也没有借议和之事群起向崇祯施压。

明朝虽然一贯对外强硬,但也没强硬到不允许言和或者主和即杀。正统朝于谦虽然说“言南迁者,可斩也”,但朝廷并未实际降罪提议南迁的人。嘉靖朝俺答汗率军包围京师,世宗最后还不是妥协议和(开马市)了。隆庆朝张四维、王崇古、高拱这些主和派不仅没被砍头,还是搞定了“隆庆和议”。所以议和在明朝有可能群起反对,但绝不会举朝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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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崇祯十五年前后,是否与后金议和对于明廷也不是秘密,崇祯还组织过公开辩论。持反对态度的官员大多也不是反对议和本身,而是觉得军事上未获优势前议和只会劳而无功、助长后金气焰。

议和之事失密后大部分官员也不是责难议和有罪,大多抨击处置不当、时机不对。而且群臣一旦以议和之事施压崇祯,那就不单是杀不杀陈新甲了,还有崇祯这个责任人要不要承认错误并下罪己诏的问题。

崇祯自登基开始展现的手腕,早就让朝堂明白了这位皇帝并不把官员们当回事,并尤其痛恨结党、侵扰皇权。在罢黜、屠戮官员直追明太祖的情况下,百官敢明着向皇帝施压么?而衮衮诸公在崇祯一朝的实际表现是,推诿避险,躲着崇祯。

《明史》《崇祯实录》《崇祯朝野纪》《烈皇小识》等史料也佐证了这一点,明廷给陈新甲的官定罪名是“失陷城寨、亲藩”,官员们弹劾、攻击陈新甲也基本是围绕这两点展开的。

综上陈新甲没有因议和之事被追究责任,自然也就不存在崇祯因议和失密而甩锅了。那么陈新甲到底因何而死呢?先来看看主审陈新甲的刑部侍郎徐石麒是怎么说的:

且先帝之诛新甲,非以款事。臣拟新甲罪,亦非决不待时也。先是四、五月间乞款不成,沸满长安,台省恶其辱伤国体,尽发新甲前后奸罪,章满公车。先帝概不下。忽于是年七月二十八日以十余本悉下法司,并下新甲于理。时新甲金多党盛,为之祈生全者如市。及臣发诸纠疏读之,或言其卖总副镇金银累巨万,从海道运归,或言其陷辽城四,陷腹城七十二,陷新藩七 … 臣于是引失陷城寨律秋斩。
《弘光实录钞·卷三》

徐石麒首先就强调了陈新甲不是因议和获罪,“且先帝之诛新甲,非以款事”。随后他说明了陈新甲获罪的具体事由,贪赃枉法、陷辽城四、陷腹城七十二和新藩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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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赃枉法”是指陈新甲收受辽西将门贿赂,卖总副镇武官职位。这是给事中马嘉植最先弹劾的罪名,只是崇祯最初没搭理(觉得陈新甲还有用)。

“陷辽城四”是指崇祯十五年明军在关外的大败。崇祯十四年开打的松锦之战,一开始洪承畴以守为攻、稳扎稳打形势不错。但后面陈新甲觉得这么拖下去,朝廷难以承受十几万大军的开销,提请明军趁着优势主动出击决战。结果明军全军推进后,反被后金断了粮道而大溃 …… 这是决策不当致大败(崇祯不背这个锅)。

“陷腹城七十二和新藩七”是指崇祯十四年到十五年,陕西、山西、河南等地72城失陷于流民军、七位藩王殒命、数千宗亲被屠戮,兵部尚书难辞其咎(还涉嫌坑死了卢象升)。

这三项罪名基本条条死罪。

所以上松锦之战后,陈新甲的结局就已经跳不出袁崇焕、卢象升、杨嗣昌等人的模式了,要么战死沙场、要么辱于西市。陈新甲只是想抓住最后一根稻草,如果议和成功就有希望将功赎罪(崇祯也想搏这个机会)。

所以议和失败后,崇祯就彻底放弃了陈新甲,开始算旧账,那就只有死路一条了。但从陈新甲个人来说,也不能指责崇祯刻薄寡恩。

陈新甲是举人出身,在进士执掌朝堂近两百年的明朝,他别说出任兵部尚书,入职京师都不容易。陈新甲万历三十六年出仕,在地方一蹲就是二十多年。崇祯元年调任入京,然后在崇祯的主动提携下一路高升成为大明第二个举人尚书。

注:天顺朝李贤进行官制改革后,进士优先入仕(特别是部堂高官、翰林、大学士等)成为明朝官场的基本规则。明朝首位举人尚书是弘治朝工部尚书贾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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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崇祯以国士待之,就得以国士回报,否则就需用命来补了。就如袁崇焕以“五年平辽”成为第一封疆,“己已之变”之初崇祯还能给予机会,但当崇祯意识到袁崇焕不能灭敌于城下时,他的结局就注定了。

最后聊一聊,陈新甲要是议和成功,大明是不是就还有机会。

笔者个人觉得有机会。因为议和成功,明廷就能把北边以及关外残存的明军集中调往中原对付流民军搏一搏。一旦重新在中原占据优势,获得喘息机会,大明的结局就还有变化的可能。

但问题是陈新甲或者说明朝根本就不可能议和成功。刚刚在松锦大战折损十三万大军,精锐近乎丧尽的明廷靠什么与后金谈判?后金即便真心议和,条件至少也是沿长城割据、外加岁赐,有可能同意么?而且没有对应的军事实力作为支撑,就算是签订了和约,靠什么去维护呢?